对VEAM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提起诉讼
10月4日,河内市公安局宣布,已对越南发动机和农业机械公司(VEAM)发生的“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事件立案调查。
同时,向越南汽车工业协会(VEAM)前总经理阮清江(1949年生)送达起诉被告的决定书、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的命令;向越南汽车工业协会(VEAM)副总经理胡孟俊(1963年生)送达起诉被告的决定书、临时拘留被告的逮捕令以及搜查其住所和工作场所的命令。

被告人阮清江和胡孟俊均因违反《刑法》第219条第3款规定的“违反国家财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罪而被起诉。侦查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调查期间,河内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澄清,2005年和2011年,时任越南汽车制造集团(VEAM)总经理的阮清江指示时任VEAM技术部负责人、2003年至2009年担任VEAM韩国公司董事长的胡孟俊,准备采购305套SV110轿车驾驶室冲压模具的报告和方案,这些采购不符合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所有资产在采购后均无使用价值,一直闲置至今,造成国家资金26,971,996,970越南盾的浪费。

据悉,被告人阮清江此前曾因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被公安部侦查警察局起诉。该案涉及胡志明市第11郡第14坊平泰街8930.9平方米土地的管理和使用违规行为,对国家资产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害。
然而,由于被告人阮清江正在接受糖尿病和肾衰竭的治疗,公安部侦查警察局采取了预防措施,禁止他离开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