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如何处理?
(Baonghean.vn)- 贵合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局长表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一直是工业区,特别是石材矿区的热点问题......那么,这些违法行为是如何处理?
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295条规定,违反劳动安全、劳动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定罪,具体如下:
1.违反劳动安全、劳动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规定,造成他人损害,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年至5年有期徒刑:
a) 导致死亡;
b) 造成01人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身体伤害率达到61%以上;
c) 造成2人及以上人员身体健康伤害或损害,且该人员总体伤害率在61%至121%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造成2人死亡;
b) 造成2人及以上人员身体健康伤害或损害,且该人员总体伤害率在122%至200%之间;
c)造成财产损失500,000,000越南盾至1,500,000,000越南盾以下;
d) 负责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6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
b)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c) 造成财产损失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
4.违反劳动安全、劳动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规定,确有可能导致本条第3款a、b、c点之一情形,且未及时制止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
5.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有效期为01至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