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附加增值税单证如何申报?

乂安税务局 DNUM_AGZBBZCACD 08:03

(Baonghean.vn)—— 义安省税务局收到义安进出口股份公司的一封信,询问有关进出口货物额外申报增值税(VAT)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乂安税务局答复如下:

+ 关于税收抵扣,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

- 2013年6月19日国会第31/2013/QH13号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增值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1条第6款d点关于进项增值税抵扣的规定,规定按照抵扣方式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有权抵扣进项增值税,具体如下:当月发生的进项增值税,应当在确定当月应纳税额时申报扣除。如果企业发现申报扣除的进项增值税金额有误,税务机关宣布对纳税人总部进行税务审计或检查之前,允许企业申报扣除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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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位于奇山的南坎边境口岸办理汽油出口通关手续。图片来源:NH

- 此外,财政部2013年12月31日第219/2013/TT-BTC号关于指导增值税法实施的通知和政府2013年12月18日第209/2013/ND-CP号关于细化和指导增值税法若干条款实施的议定第十四条第八款规定了进项增值税抵扣原则:“任何期间产生的进项增值税,不论是否已使用或仍有库存,均应申报并在确定该期间应纳税额时扣除”。

+税务申报补充申报:根据国会2019年6月13日第38/2019/QH14号《税收征管法》第47条规定,对纳税申报文件补充申报规定如下:

- 纳税人发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单有错误或者遗漏的,可以在报送有错误或者遗漏的纳税期间的纳税申报单截止之日起10年内,税务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宣布检查或者审核决定之前,补报纳税申报。

- 税务机关或主管机关已宣布决定税务检查在纳税人所在地,仍允许纳税人补充申报纳税;对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税务机关或主管部门对纳税人总部进行检查或审核后,作出税务处理结论或决定时,补报纳税申报资料,规定如下:

- 纳税人因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增加应纳税额、减少抵扣税额或者减少免征、减征、退税额,受到税务管理处罚的,可以补报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发现纳税申报有错误、遗漏,补充申报减少应纳税额或者增加抵扣税额、增加免、减、退税额的,应当按照税务投诉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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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船在义安省库阿罗港装卸进出口货物。图片来源:NH

+ 其他纳税申报文件包括:补充申报;补充申报说明及相关文件。

- 政府2020年10月19日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7条第4款规定:“4.纳税人可根据《税务征管法》第47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长规定的格式,对每份存在错误或遗漏的纳税申报单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人补充申报方式如下:

- 补充申报不改变纳税义务的,只需提交补充申报说明及相关文件,无需提交补充申报表。

- 纳税人因补报导致应纳税额增加或国家预算退还的税款减少的,应当向国家预算缴纳增加的应纳税额或多退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如有)。

如果是额外申报,则仅增加或降低增值税如需继续结转至下一纳税期抵扣,则必须在本纳税期申报。纳税人仅在尚未提交下一纳税期纳税申报表且尚未提出退税申请的情况下,才允许申报退还多退的增值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以前期间进项增值税发票有误或者不齐全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每期有误或者遗漏的纳税申报单进行补充申报,并在发票发生时间对应的申报期(月、季度)内进行补充申报。

税务机关或主管机关对纳税人总部进行检查、审核后作出税务处理结论或决定后,纳税人发现纳税申报有错误、遗漏,以及补报减少应纳税额或者增加抵扣税额、增加免、减、退税额的,按照税务投诉处理规定处理。

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法律文件,严格遵守规定。

乂安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