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车牌后,出售二手车将获得摩托车保险费的退还。
摩托车保险凭证上会显示车牌号码。那么,卖家在出售车辆时可以转让保险吗?

南定省的阮英世先生问道:“我有一辆旧摩托车想出售。目前,我的摩托车有一份三年期摩托车保险(约20万越南盾)。现在我想把摩托车卖给陈青林先生。请问,我可以把摩托车保险转让给林先生,这样就不用再买新的保险了吗?”
兴道升龙律师事务所阮秋庄律师与老董讨论这一问题时表示,首先,根据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的24/2023/TT-BCA号通知的规定,买卖车辆时,当事人必须办理注销登记证手续和办理车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车辆将被吊销登记证和车牌。
关于摩托车保险规定,第67/2023/ND-CP号法令第9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如保险凭证载明的有效期仍在有效期内,旧机动车所有人有权按照规定解除保险合同。
第67/2023/ND-CP号法令第11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自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被吊销之日起终止。
因此,目前,购买二手摩托车时,新车主不能再继承车辆保险。
车辆出售并办理注销登记、车牌手续后,原车主为该车购买的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此时保险公司有责任自合同终止时起按照保险合同剩余期限相应退还给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
根据第67/2023/ND-CP号法令第9条第3款和第11条的规定,在出售车辆并完成取回手续时,车主将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与合同剩余期限相对应的保险费的退还。
例如:The先生购买了3年的摩托车保险,保费近20万越南盾。然而,仅使用了1年后,The先生就将摩托车卖给了Lam先生。此时,The先生将获得2年的保费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