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成立公司募集资金,骗取1550亿越南盾
夫妇俩以高额利息等方式敛财,引诱、欺骗众多民众投资,挪用资金超过1550亿越南盾。
11月15日,高平省侦查警察局刚刚对两名嫌疑人(农文澳,1986年出生,南大福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总部位于多乐省邦美蜀市和胜乡阮良榜121号)及其妻阮氏咏,1991年出生,南大福公司董事长(两人均常住多乐省邦美蜀市和胜乡4号村),以“侵占财产罪”提起公诉,并对其处以4个月的临时拘留。上述程序性决定均已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受试者阮氏咏 (Nguyen Thi Vinh) 和农文澳 (Nong Van Au)。
此前,高平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接到高平省多名民众的举报,指控农文遺和阮氏咏涉嫌诈骗和侵占财产。警方经调查发现,林大福集团股份公司成立后,农文遺和阮氏咏分别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Au和Vinh采取举办研讨会和会议等手段,向人们推介和呼吁对该公司在各地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和建厂项目进行注资,并承诺提供高额且有吸引力的利息,他们声称自己是拥有大量注册资本的公司,并提供虚假的项目文件,以建立信任,吸引更多人参与投资。
当投资者将钱款转给Au和Vinh时,二人均将钱款挪作他用,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承诺,无力偿还。
根据调查结果,2019年至2022年,Au和Vinh公司从全国各地的投资者那里吸引了近3000亿越南盾的投资资金到Lam Dai Phuc公司,其中高平省从众多投资者那里筹集了超过830亿越南盾。初步调查机关认定,Au和Vinh公司挪用了超过1550亿越南盾的资金,但由于引入的项目均为虚假,他们无力偿还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