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拨款逾48亿越南盾支持文物保护人员

明权 December 16, 2023 10:52

(Baonghean.vn)——2023年12月初,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为等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提供资金支持的决定。乂安报就上述内容采访了省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氏金芳女士。

记者:义安省拥有丰富多样的遗产体系,涵盖众多著名景点和精神遗迹。大多数遗迹都有专门的管理员和保护人员。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支队伍在保护和提升该省遗迹价值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陈氏金芳女士:保护和弘扬文物的价值是地方政府和整个社区的责任,其中直接负责管理和保护文物的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负责日常工作,例如守卫、清扫、清洁祭祀品,以及在平日和节假日焚香等,为维护文物的庄严性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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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古迹管理局局长陈氏金芳女士。图片来源:Minh Quan

此外,由于文物管理员每天都会与文物保持联系,因此他们可以随时掌握文物的损坏情况,以便向当局和相关机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义安省现有文物2602处,其中已列为一级文物485处,包括:国家级特别文物6处、国家级文物145处、省级文物334处。

事实上,在受到精心照料和清洁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盗窃和文物损坏的情况有限,文物景观整洁优美,而一些缺乏照料和保护的文物则处于失修和破败的状态。

此外,许多遗址的管理员和警卫也非常了解遗址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节日,并愿意为游客充当导游。

记者:2022年底举行的第11届义安省人民议会(任期第十八届,2021-2026年)会议上,通过了第28/2022/NQ-HDND号决议,其中规定了2023-2027年期间保护和提升义安省文化遗产价值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对等级文物保护人员的支持。先生,在省人民议会通过这项决议之前,我省对等级文物保护人员的支持工作是如何实施的?奶奶?

陈氏金芳女士:之前第28/2022/NQ-HDND号决议自2016年起,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5年11月27日颁布的关于调整和下放全省文物保护津贴支付标准的5542/QD-UBND号决定,文物保护人员可享受津贴支持。据此,省级预算对国家级文物保护津贴的资助为每月20万越南盾,对省级文物保护津贴的资助为每月15万越南盾。与文物保护人员的辛勤工作和责任相比,这一资助水平被认为过低。

除了根据第5542/QD-UBND号决定支付的款项外,对文物保护人员的支持由各乡镇、坊和镇自行平衡,并取决于各自的财政能力,但通常来自捐赠或地方预算。因此,除了有收入的文物外,其他受到地方政府关注的文物,其保护人员和保护人员的制度略高,但此类文物的数量也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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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anh Son 公社——南丹县庆山乡的国家特殊文物。图片:Minh Quan

通过对该省一些遗址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尽管支持力度不大,但遗址管理员们都非常尽职尽责,敬业奉献。例如,在位于南丹县庆山乡的国家级特殊遗址——黄山公社,有两位老人,尽管年事已高、身体虚弱,却仍然定期前往遗址,打扫、焚香、闲聊,并向游客介绍公社的建筑和精神文化价值。

在雄原县周仁乡朗拉姆寺,看守团队由五名年逾七旬的老人组成。长者们团结协作,共同承担着日常工作,例如照看寺庙、清洁、维护寺院内的植物、引导人们焚香,并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寺庙的损坏和衰败情况……

但很多文物保护单位的现实情况也表明,由于文物保护人员的经费投入较少,很难要求文物保护人员具备身体健康、了解文物、掌握文物保护知识等基本条件;同时,一旦文物发生损坏、丢失,责任也难以追究。

PV: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第 28/2022/NQ-HDND 号决议关于支持等级文物保护人员的规定?

陈氏金芳女士:根据第28/2022/NQ-HDND号决议,申请保护的对象是经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遗迹(省级、国家级、国家特别级);不包括以下遗迹:金莲胡志明主席纪念地、潘佩珠纪念地、黎鸿峰总书记纪念地和张本历史遗迹。

关于对级别遗址管理人员的支持,决议规定,由省级预算为直接负责义安省级别遗址管理的人员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人员由遗址管理委员会/团队或直接管理遗址的单位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分配任务:对于国家级特别遗址,每人每月100万越南盾(每个遗址最多3人)。对于国家级遗址,每件遗址每月70万越南盾。对于省级遗址,每件遗址每月50万越南盾。对于遗址群(拥有2个或2个以上遗址单位),每个遗址单位享受与上述遗址相同的制度。

与全国许多省市相比,义安省是较早颁布省人民议会关于支持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人员决议的省份之一。这体现了该省对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工作的重视。

- 乂安省古迹管理局局长 Tran Thi Kim Phuong 女士

记者:据了解,在近期省人民议会监督会议上,一些地方反映,根据第28号决议对文物保护人员资助来源的评估和批准工作进展缓慢。您对此有何看法?

陈氏金芳女士:省人民议会决议发布后,文化体育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批示,规范文物保管人员依据省人民议会决议办理手续及支付程序,旨在确保决议在基层得到有效、准确落实,确保地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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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仁乡(兴原县)罗摩神庙的一名管理员正在清理神庙内的祭祀物品。图片:Minh Quan

第28/2022/NQ-HDND号决议中对文物保护人员的支持力度较第5542/QD-UBND号决议显著提升,导致该省用于此项工作的预算支出大幅增加。这需要认真仔细地审查支付项目。近期,在文化体育部的指导下,省文物管理局要求地方审查并完善文物保护人员和文物保护队伍,并提交了一份关于为本地区涉密文物保护人员提供资金支持的提案。

经地方审查综合,全省共有596人负责管理符合第28/2022/NQ-HDND号决议规定的受资助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97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3人。文化体育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请求为上述单位提供资金支持。

12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2023年乂安省列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资金支持问题解决的第3961/QD-UBND号决议,其中决定2023年省预算拨款48.765亿越南盾,用于补充各县、市、镇预算,落实列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支持政策,并执行省人民议会2022年12月9日第28/2022/NQ-HDND号决议。

PV:您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加快实施第 28/2022/NQ-HDND 号决议,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来更好地保护和弘扬我省的文物价值?

陈氏金芳女士:今后,希望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加快向文物保护人员支付报酬,为那些正在努力保护和保存祖先宝贵遗产价值的人们提供及时的鼓励。

同时希望决议的实施能够对关心和保护文物人士的精神和责任产生鲜明的影响,从而为更好地保护和弘扬文物和风景名胜的价值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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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雄勇坊忠公所遗迹管理员黎鸿泰先生介绍有关该遗迹的资料。摄影:明权

除了支持制度外,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体育部和地方还需加强培训配合,为文物保护人员提供文物保护和保存方面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动员社区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PV:感谢您接受这次采访!

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