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人犯生产假农药罪,应受何种处罚?
(Baonghean.vn) - 我的公司为一家农药制造商加工原料,后来他们因制造假药被捕。对于犯有生产假农药罪的商业法人,应如何处罚?这是阮文俊先生(荣市)关心的问题。
回复:假冒产品生产是指为生产假冒产品而进行制造、出版、印刷、加工、订购、初加工、加工、提取、回收、装配、混合、分割、倾析、灌装、包装和其他活动中的一项、几项或者全部活动。
2017年修正的2015年刑法典第195条第6款规定,商业法人犯生产、经营假冒饲料、肥料、兽药、农药、植物品种、动物品种等商品罪的,应当依法处罚:
- 犯2015年《刑法典》第1条第1款规定的罪行,并于2017年修正和补充,处以1,00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 犯本条第 2 款 a、b、c、e、g、h 和 i 点所列罪行之一的,处以 3,000,000,000 越南盾至 6,0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 犯本条第3款规定的罪行,处以6,000,000,000越南盾至9,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 违反2015年《刑法典》第4条规定(2017年修正补充)的犯罪,处以90亿越南盾至15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营业6个月至3年;
- 触犯2017年修正补充的2015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之罪者,永久停业;
- 商业法人实体还可能被处以 10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开展业务,禁止在某些领域运营或禁止在 01 至 03 年内筹集资金。
因此,触犯2015年《刑法典》第79条的犯罪行为,商业法人可能被处以最高15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其业务6个月至3年。触犯2015年《刑法典》第79条的犯罪行为,商业法人将被永久暂停其业务。此外,商业法人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例如罚款1亿至3亿越南盾,禁止其开展业务,禁止其在某些领域开展业务,或禁止其在1至3年内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