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中伪造文件的犯罪行为?
(Baonghean.vn)——根据现行刑法,在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中伪造文件的处罚是什么?——这是陈玉传先生(义安省宜禄县)关心的问题。
根据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第212条,伪造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罪规定如下:
1. 任何人伪造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非法获利10亿越南盾至20亿越南盾以下,或造成投资者损失15亿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以下,将被处以5亿越南盾至2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处以6个月至3年的监禁。
2. 犯下列罪行之一的,处以20亿越南盾至5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处以2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
a) 非法所得20亿越南盾或以上;
b) 给投资者造成 30 亿越南盾或以上的损失;
c) 有条理的;
d) 危险的累犯。
3. 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 5000 万越南盾至 2.5 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1 至 5 年。
在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中伪造文件的罪行有两种处罚等级,取决于非法获利的规模和程度,以及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最高罚款为 50 亿越南盾或最高 7 年监禁。
此外,在证券发行和上市文件中伪造文件的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 5000 万越南盾至 2.5 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1 至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