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逃社保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Baonghean.vn)—— 逃避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条款规定了多少年?这个问题引起了黎氏夏(Le Thi Ha,义安省杜良市)女士的担忧。
回复: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16条规定,逃缴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罪,具体如下:
1.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的人,但犯有下列情况之一,却以欺诈或其他手段不缴纳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但仍违反规定,则应处以5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1年以下非监禁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
a.逃避保险赔付金额5000万越南盾至3亿越南盾以下;
b.逃避缴纳10人以上、50人以下员工保险费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亿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a.实施该犯罪行为2次以上;
b. 逃避保险赔付 3 亿越南盾至 10 亿越南盾以下;
3.逃避给付50人以上200人以下保险费用的;
d.未按本条第1款a点或b点规定向劳工缴纳已征收或扣除的保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亿至1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2至7年监禁:
a. 逃避保险赔付10亿越南盾以上;
b.逃避200人以上保险金支付的;
c.未按本条第2款b点或c点规定向员工缴纳已征收或扣除的保险费。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至5年。
5.商业法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a. 犯本条第 1 款规定所列罪行,处以 2 亿越南盾至 5 亿越南盾的罚款;
b. 犯本条第 2 款规定所列罪行的,处以 5 亿越南盾至 10 亿越南盾的罚款;
c. 犯本条第3款规定之罪,处以10亿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之罚金。
因此,逃避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罪行已载入2015年《刑法》第216条。除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外,如果继续违反,还将被处以5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判处1年以下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最短监禁期限为6个月,最长监禁期限为7年。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