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偷逃社会保险的刑事处罚如何进行?

PL February 15, 2024 06:49

(Baonghean.vn)—— 逃缴员工社会保险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具体规定是哪条?会判几年?这是黎氏河女士(义安省杜良市)关心的问题。

回复: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16条规定,逃缴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罪,具体如下:

1.任何人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以欺诈或其他手段不缴纳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但仍继续违法行为的人,将被处以5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1年以下监禁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

a. 逃避保险赔付金额5000万越南盾至3亿越南盾以下;

b.逃避缴纳10人以上、50人以下职工保险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亿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a. 实施该罪行两次以上;

b. 逃避保险赔付金额3亿越南盾至10亿越南盾以下;

3.逃避50人以上200人以下保险金支付的;

d.未按本条第1款a点或b点规定向劳动者缴纳已征收或扣除的保险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亿至1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2至7年监禁:

a. 逃避保险赔付金额达10亿越南盾或以上;

b.逃避200人以上保险金支付的;

c.未按本条第2款b点、c点规定向劳动者缴纳已征收、已扣除的保险费。

4. 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至5年。

5.商业法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a. 犯本条第 1 款规定之罪,处以 2 亿越南盾至 5 亿越南盾之罚金;

b. 犯本条第 2 款规定之罪的,处以 5 亿越南盾至 10 亿越南盾的罚金;

c. 犯本条第3款规定之罪者,处以10亿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之罚金。

因此,逃避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犯罪行为已在2015年《刑法》第216条中明确规定。除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外,如果继续违反,还将被处以5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判处1年以下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最低监禁期限为6个月,最高监禁期限为7年。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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