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就《引渡法草案》和《刑满释放人员移送法》征求意见。
9月11日上午,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就《引渡法草案》和《刑满释放人员移送法》征求意见。

关于引渡法草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必要制定该法律草案。该法基本符合党关于司法领域(特别是引渡领域)国际一体化的政策和方针;同时,也确保与我国加入的各项引渡相关国际条约相符。

然而,一些意见建议扩大引渡的主体和范围,将有权根据国际条约提出引渡请求的国际组织或公认实体纳入其中,以便为在多边合作关系中实施该法创造更灵活的条件。一些意见建议,引渡应依据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进行;在其他情况下,应遵循互惠原则,无需外国请求方事先承诺,并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进行。

有建议指出,当两国对引渡条件存在分歧时,有必要制定相关规定,由政府引导双方坐下来协商,就引渡的要求和条件达成一致。这将有助于避免因分歧而无法进行引渡的情况,确保引渡程序依法进行,避免国际合作出现困难或延误。

关于《监狱服刑人员移送法(草案)》的意见一些意见建议继续仔细审查该法律草案的条款与相关法律,包括组织结构法、诉讼法等。《刑法典》……刚刚在国民议会第九届会议上获得通过,同时,为了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3项法律草案也从《司法援助法》中分离出来。
有建议指出,越南应研究并遵守其参与的国际承诺中的原则,例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包括在执行有关移送服刑人员的法规或请求时,妇女和儿童应享有和受到保护的权利。

关于移送服刑犯的拘留条件规定,必须确保接收国的拘留条件不具有性别歧视。审查和决定移送犯人的程序必须确保公平、透明,不得基于性别偏见。同时,建议重视检查和监督工作,以确保移送决定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且不具有歧视性……

在会议闭幕致辞中,乂安省委委员、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同志对代表们就《引渡法》和《囚犯移送法》草案提出的意见表示肯定和高度赞赏。会后,乂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将汇总各方意见,并向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供其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