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起诉利用民主自由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月26日,乂安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配合有关部门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吴志强(1966年出生,住乂安省杜良乡)提起公诉,罪名是“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触犯了越南刑法第331条的规定。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查明吴志强经常利用社交网络Facebook发布文章、图片和视频,内容侮辱、诽谤若干个人和组织的荣誉和名誉;同时,评论和传播不实、与当局结论不符的信息,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引起公众愤怒,影响该地区的安全秩序。

乂安省警察调查局正紧急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整理案卷,依法严肃处理。公安局通知所有与吴志强违法行为有关的受害者,请与乂安省警察调查局联系。(来源:警察调查局办公室)报告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