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土地使用费在红皮书发放程序中何时确定?
在申请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中,确定土地使用费所依据的时间,是指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申请的时间,还是指申请被移交给税务机关以确定财务义务的时间?这是林文黄先生(义安省杜良县)关注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155条第3款第a点、第b点的规定,在颁发红皮书(颁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的程序中计算土地使用费的时间确定如下:
a) 在土地使用权确认(对无证稳定使用的土地颁发红皮书)的情况下,计算土地使用费的时间是土地使用者、土地附属物所有人或土地使用者、土地附属物所有人的代表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完整有效的文件的时间。
b) 在国家分配土地、租赁土地、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延长土地用途、调整土地用途期限或改变土地用途形式的情况下,这是国家发布分配土地、租赁土地、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延长土地用途、调整土地用途期限或改变土地用途形式的决定之时。
因此,根据具体情况,在红皮书签发程序中确定土地使用费所需的时间将有所不同:
- 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颁发红皮书的情况:提交完整有效文件的时间。
- 如果通过土地分配或土地租赁授予红皮书:则由主管国家机构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