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分阶段投资加快高速公路升级改造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于2024年2月21日签署了第16/CD-TTg号批示,要求加快对目前运营的高速公路和分阶段投资的高速公路进行升级改造的研究和投资。
电报收件人:公安部、交通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部长;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主席;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党的十三大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三大战略突破之一,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并提出到2030年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左右的目标。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力实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目前,全国已投入运营高速公路近1900公里,力争到2025年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000公里以上。

高速公路系统投资资金需求巨大,而资源有限,为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运输部与各地方已研究提出分阶段投资建设一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早期运营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但分阶段运营高速公路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存在交通不安全、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潜在风险(如2024年2月18日发生在甘罗-罗山高速公路的事故)。
尽快集中投资双车道高速公路。
总理已发布多份文件,指示各部委、机构研究并克服这些制约因素。为了迅速有效地实施解决方案,立即克服现有的缺陷和制约因素,加强交通安全,提高高速公路的利用效率,总理要求:
1.交通运输部长
a)指示主管部门立即研究合理、科学、有效地组织交通,有效管理交通活动,确保不同规模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b)牵头并协调相关地方抓紧研究投资方案,对已分期投资的高速公路进行升级改造,使其达到全线高速公路规模,并严格按照总理在上述文件中提出的设计标准和运输需求;其中,重点尽快投资建设双车道规模的高速公路。同时,同步全面梳理和补充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如智能交通系统、休息站等);2024年3月向总理汇报。
c)紧急配合科技部部长指导2024年第一季度制定和颁布国家高速公路技术规范,为组织高速公路规划、设计、投资管理、建设和安全有效运营提供依据;
d) 按照规定抓紧组织不同规模的高速公路投资项目验收和结算,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和规定及时实施投资,升级改造完成高速公路规模;
d) 牵头并协调地方确定高速公路投资改造的范围、边界、已清理区域和需清理区域,达到完整高速公路规模,特别是双车道高速公路。
建议尽快安排资金分阶段投资改造现有高速公路
2.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抓紧研究提出已投资和正在分阶段投资的高速公路升级改造投资计划,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密切配合交通运输部审查、落实场地清理工作,为高速公路投资和升级改造服务。
3.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主席指示高速公路公司(VEC)紧急研究并提出分阶段升级其管理和运营的高速公路的投资计划,并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提交交通运输部。
4.计划投资部长要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长、财政部长、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拨付资金,分阶段及时投资升级改造现有高速公路。
5.自然资源环境部部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配合交通运输部部长指导审查清理场地、使用林地、水稻田的必要性,及时制定土地用途转换、补偿、支持和安置等计划,并按规定落实,确保高速公路升级改造投资进度。
持续审查潜在的交通事故点,以便及时解决。
6.公安部指示加强宣传、检查、管控,严厉查处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继续排查“黑点”和交通事故隐患点,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和最大限度减少不幸交通事故的发生。
7.责成副总理陈红河直接指导各部委、机关、地方落实总理在此批示中提出的任务,加速推进已投入运营和分阶段投资的高速公路升级改造投资进度。
八、政府办公厅监督督促本批示的落实,及时汇总并向政府总理、副政府总理陈红河汇报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部委、各行业、地方、机关、有关单位紧急落实本批示所赋予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