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废除了桥通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
(Baonghean.vn)——近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64/QD-UBND号决定,废除桥通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

因此,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决定:
废除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荣市忠都坊桥通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文件:
1. 2010 年 3 月 16 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变更荣市中都坊 Cau Thong 市场建设投资方的第 1314/UBND-CN 号正式函件。
2. 省人民委员会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向 Trang Anh 建设、生产和贸易股份公司颁发的第 27121000098 号投资证书。
3. 省人民委员会2010年8月12日第3573/QD.UBND – CN号决定,批准调整Cau Thong市场详细建设规划。
4. 2014 年 12 月 4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685/QD-UBND.DC 号决定,将荣市中都坊第一期土地租赁给 Trang Anh 建设、生产和贸易股份公司。

取消的理由已明确说明:首先,荣市中都坊的 Cau Thong 市场建设投资项目不再符合相关规划(该项目实施的部分土地面积与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中都坊分区规划和荣市 2030 年前土地利用规划不符)。
第二,Trang Anh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and Trade Joint Stock Company 已超过一年未在注册地址经营,其财务能力不足以保证按照项目进度进行土地使用;该公司未协调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投资者未按照 2017 年 1 月 13 日由计划投资厅颁发的首次变更证书第 0331370514 号投资登记证书的内容进行实施。
第三,投资者分立、分离或合并企业时,投资项目调整程序的实施不符合2014年《投资法》第40条第1款和2015年11月12日政府第118/2015/ND-CP号法令第38条的规定,该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了《投资法》若干条款的实施。
与此同时,该决定还责成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检查和审查程序,以便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注销上述文件的后续步骤。
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查相关内容,并与相关机构协调,在取消上述文件时进行法律程序;与投资者协调,评估成本、财务义务、土地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就处理项目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