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废除 Cau Thong 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
(Baonghean.vn)——近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64/QD-UBND号决定,废除Cau Thong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

据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决定:
废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荣市忠都坊Cau Thong市场建设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件。具体包括下列文件:
1.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0年3月16日第1314/UBND-CN号批示,关于变更荣市忠都坊Cau Thong市场建设投资方。
2.省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11月13日向长英建筑生产贸易股份公司颁发第27121000098号投资许可证。
3. 省人民委员会 2010 年 8 月 12 日第 3573/QD.UBND-CN 号决定,关于批准调整 Cau Thong 市场详细建设规划。
4. 2014 年 12 月 4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685/QD-UBND.DC 号决定,关于将第一期土地出租给荣市忠都坊长英建筑生产贸易股份公司。

取消理由明确:一是荣市忠都坊Cau Thong市场建设投资项目已不符合有关规划(项目实施部分土地面积不符合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忠都坊分区规划和荣市2030年前土地利用规划)。
第二,长英建筑生产贸易股份公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超过一年,其财务能力无法确保根据项目进度使用土地;未配合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投资者不符合投资登记证书第0331370514号的规定内容,该证书由计划投资部于2017年1月13日颁发第一次变更证书。
第三,投资商在企业分立、拆分、合并时,投资项目调整程序的执行不符合2014年投资法第40条第1款和政府2015年11月12日第118/2015/ND-CP号关于细化和指导实施投资法若干条款的议定第38条的规定。
同时,决定还要求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取消上述文件的后续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查。
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审查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配合相关机构履行撤销上述文件的法律程序;配合投资者评估成本、财务义务、处理土地,并根据规定提出处理项目相关问题的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