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列举了FLC案中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操纵股票的6个理由。
警方正在与职能机构协调,“修补”这一漏洞,希望未来越南股市能够按照市场机制健康发展。
3月2日下午,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发言人陈文山部长主持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于同日上午政府例行会议结束后举行。各相关部委、行业和机关领导代表出席了发布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苏安佐中将出席并回答了记者关于公安部工作领域的问题。

在新闻发布会上,陈文山部长宣布了由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的2024年2月份例行会议的结果,会议对2024年2月份和2024年前两个月的经济社会状况进行了评估,确定了三大国家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共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在回答记者关于“FLC案”和“Tan Hoang Minh案”问题时,公安部就股市发出警告时,苏安佐中将表示,通过FLC案和Tan Hoang Minh案,公安部对股市操纵现象发出了警告。目前,侦查机关已完成调查,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法院将很快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审理。
关于FLC案,调查机关已澄清,嫌疑人犯有两项罪行。
第一是诈骗和侵占资产行为。嫌疑人伪造并签署了FLC FAROS建筑股份公司的出资文件,虚增3.102万亿越南盾。将资本金从15亿越南盾增至4.3万亿越南盾,然后伪造文件,以便国家证券管理机构批准其进行托管登记。此后,他们诈骗并侵占了3.62万亿越南盾的资产。

二是操纵股市行为:其手法是,嫌疑人借用家庭成员的私人证件,成立20家公司,但未开展业务,利用合法身份开设500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操纵。据此,从2012年5月26日至2022年1月10日,嫌疑人共使用190个账户进行操纵,非法获利7230亿越南盾。
苏安索中将表示:“通过这些嫌疑人所采用的手段和伎俩,侦查机关发现国家管理以及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和缺陷。”他列举了这些嫌疑人能够操纵股市的六个原因。
具体而言,主管部门对企业出资的检查和监管不足,放任单位和个人自行申报,不受监管,造成虚假申报、文件不实等现象。
第三,由于对开户控制不力,受试者开设了大量账户来操纵股票。
四是制裁力度仍偏轻,震慑力不足。
五是国家对审计服务质量管理和岗位责任的规定不够具体、宽松。
第六,社交网络管控缺失,导致一些人利用封闭群组号召、拉拢投资者,达到控制、操纵的目的。
第七,目前尚无法规或指南作为确定参与证券操纵行为的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苏安佐中将强调:“我们从这次教训中总结出上述六点原因。目前,公安机关正在配合有关部门‘修补’漏洞,希望未来越南股市能够按照市场机制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警告大家,切勿利用漏洞操纵股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