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列举了FLC案中嫌疑人利用炒股机会操纵股票的6个理由。
警方正与当局协调,“修补”这一漏洞,希望未来一段时间内越南股市能够按照市场机制健康发展。
3月2日下午,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发言人陈文山部长主持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于当天上午政府例行会议后举行。各相关部委、行业和机关领导代表出席了发布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苏安佐中将出席并回答了记者关于公安部工作领域的提问。

在新闻发布会上,陈文山部长宣布了由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的2024年2月份例行会议的结果,会议对2024年2月份及2024年前两个月的经济社会状况进行了评估,确定了三大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共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在回答记者关于“FLC案”和“陈黄明案”以及公安部对股市有何警示的问题时,苏安佐中将表示,通过FLC案和陈黄明案,公安部对股市操纵现象敲响了警钟。目前,侦查机关已得出结论,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法院即将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审理。
关于FLC案件,调查机关已澄清,涉案人员犯有两项罪行。
第一是诈骗和侵占资产行为。嫌疑人伪造并签署了FLC FAROS建筑股份公司的出资文件,虚增了3.102万亿越南盾。将资本金从15亿越南盾增至4.3万亿越南盾,然后伪造文件,以便国家证券管理机构能够批准其进行托管登记。此后,他们实施诈骗,侵占了3.62万亿越南盾的资产。

二是操纵股市行为:犯罪嫌疑人借用家庭成员个人证件,成立20家公司,但未开展经营活动,利用合法身份开设500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操纵。据此,自2012年5月26日至2022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共使用190个账户进行操纵,非法获利7230亿越南盾。
“通过这些嫌疑人的手段和伎俩,侦查机关认定国家管理和一些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和缺陷。”苏安索中将表示,并列举了导致这些嫌疑人能够操纵股市的6个原因。
具体而言,有关部门对企业出资的检查和监管不足,有关部门任由单位和个人自行申报,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虚假申报、文件不实等现象。
第三,由于对开户控制力不足,受试者开设了大量账户来操纵股票。
四是制裁力度仍偏轻,震慑力不足。
五是国家对审计服务质量管理和个人责任的规定不够具体、宽松。
六是社交网络管控缺失,导致一些人利用封闭群组进行号召、拉拢投资者,达到控制和操纵的目的。
第七,目前尚无法规或指南作为确定参与证券操纵事件的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苏安佐中将强调:“我们从这次教训中总结出上述六点原因。目前,公安机关正在配合有关部门‘修补’漏洞。我们希望未来越南股市能够按照市场机制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警告大家,切勿利用漏洞操纵股市。如有违反,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