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人事工作。
国会召开第十五届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决定国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3月20日下午,在越共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越共中央干部工作后,第十五届国会秘书长裴文强于3月21日上午发表了关于越共中央第六次临时会议议程的声明。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国会组织法》和《国会程序规则》,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召开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特别会议,审议并决定国会授权下的人事工作。
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特别会议将于3月21日上午在河内国会大厦举行。

3月20日下午,中央委员会会议同意武文赏先生不再担任2021年至2026年任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职务。
同时,中央委员会还决定开除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原省委书记、永福省人民议会主席黄氏水兰女士的党籍。
根据《国会组织法》,国家主席一职由国会选举产生。因此,国会将启动罢免程序,使武文赏先生不再担任国家主席一职。
关于黄氏水兰女士一案,3月17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决议,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建议,依法对第十五届国会议员黄氏水兰女士提起公诉,临时拘留,并对她的住所和工作单位进行搜查。
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决定起诉被告之日起,暂停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黄氏水兰女士履行国会代表职务和职权。
根据《国会组织法》第40条规定,如果国会代表不再值得人民信任,国会或选民应当罢免其职务。
如果国会罢免国会代表,必须得到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代表的批准。
选民罢免国会代表时,应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