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人事工作。
国会召开第十五届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决定国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3月20日下午,在越共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越共中央干部工作后,第十五届国会秘书长裴文强于3月21日上午就第六次临时会议议程发表声明。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国会组织法、国会议事规则,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召开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特别会议,审议并决定国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将于3月21日上午在河内国会大厦举行。

3月20日下午,中央委员会会议同意,武文赏先生不再担任2021年至2026年任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职务。
同时,中央委员会还决定开除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原省委书记、永福省人民议会主席黄氏水兰女士党籍。
根据《国会组织法》,国家主席一职由国会选举产生。因此,国会将启动罢免程序,使武文赏先生不再担任国家主席职务。
关于黄氏水兰女士一案,3月17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决议,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要求,依法对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黄氏水兰女士提起公诉、暂予拘留、搜查其住所和工作单位。
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决定追诉之日起,暂停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黄氏水兰女士履行国会代表职务和职权。
根据《国会组织法》第40条规定,国会代表如果不再值得人民信任,应当由国会或者选民予以罢免。
如果国会罢免国会代表,必须得到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代表投票通过。
选民罢免国会代表时,应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