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监察局对多名教师被学校借用土地却拒绝归还的案件进行了结案

天鸿 DNUM_BHZAEZCACE 10:34

(Baonghean.vn)—— 义安省监察局刚刚就该省少数民族寄宿高中部分教师借地建房并拒绝归还的问题作出了具体结论。

许多建议都是毫无根据的。

4月17日,消息人士透露,义安省督察局已收到跨部门工作组关于对居住区住户来源、土地使用情况及向义安民族寄宿中学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情况进行检查、审查的结果报告。省人民委员会收到报告后,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依法落实省督察局的检查、审查结果及建议。检查结果将于2024年5月1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汇报。

情况是这样的义安报刊登了许多文章反映在过去

bna_ba2.jpg
由于教师尚未移交场地,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面临进度落后的风险。图片:Tien Hung

根据省督察报告,检查结果显示,阮文祺先生占用的全部土地最初于2006年由少数民族寄宿高中借出用于建造房屋,且全部位于学校地块内。阮文祺先生声称王女士为其家人额外获得土地用于扩建校园的说法毫无根据,因为地块编号110、地块编号20(位于阮文祺先生地块南侧)自1999年测量至今,其总面积和形状在多次转让后均未发生改变,而且阮文祺先生地块南侧还建在学校的排水系统上。

省督察院的报告指出,“阮文祺先生声称学校向他分配了58.5平方米的土地,这一说法毫无根据,因为阮文祺先生无法提供学校分配土地的文件,也没有提供土地位置图和2006年出借土地的面积”。

此外,省督察院表示,阮文祺先生关于其家人侵占部分国有管理空置土地的说法毫无根据,因为1993年和1999年的测量图显示,少数民族寄宿高中地块的南部与地块编号110、地图编号20相邻,而当前修订地图与地块编号258、地图编号20相邻(地块南部不与区管理的土地相邻)。

同样,Sam Thi Son 女士使用的土地最初是民族寄宿高中自 2006 年起借用来建造新房的。新建筑费用由其家人支付,而不是用于扩建或维修旧的集体住宅。

Thai Khac Hoa先生、Lang Viet Chinh先生和Tran Van Son先生使用的土地面积来自民族寄宿高中,该校借出了学校的宿舍(有一份2006年6月25日签订的教职工宿舍借用合同,校长已确认)。

工作组视察时,Thai Khac Hoa先生、Lang Viet Chinh先生和Tran Van Son先生的住户已按计划移交学校用地并组织建设。Nguyen Van Ky先生和Sam Thi Son女士的住户尚未移交土地。

bna_ba4.jpg
两户房屋尚未交付。图片:Tien Hung

需要尽快找到解决方案

关于2019年向少数民族寄宿中学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省督察局表示,根据政府2014年5月15日第43/2014/ND-CP号法令第25条第1款、第25条第2款c点关于具体实施2013年《土地法》若干条款的规定,向使用土地的国内组织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及其他土地附属财产,规定如下:

一、国内组织未取得土地证而使用土地,须自行审查,申报土地使用现状,并向土地所在地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土地所在地省人民委员会根据组织土地使用现状报告,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下列规定决定处理:

c) 对不正当使用土地、因不负责任而被侵占或占用的土地、出租或借用给其他组织、家庭或个人使用的土地、非法合资或联合经营的土地、超过12个月未使用的土地或超过24个月使用进度缓慢的土地,省人民委员会依法决定处理。

省督察厅表示,通过审查少数民族寄宿中学土地使用权证核发申请材料发现:少数民族寄宿中学在编制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材料时,未向主管部门报告5户家庭目前居住的土地面积;义安省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在核查土地使用现状时,未反映该校5户家庭目前居住的土地面积,因此,2019年,自然资源环境厅提请省人民委员会承认少数民族寄宿中学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附属于土地的资产,但未报告,并提请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上述面积作为不符合第25条第1款规定处理;政府2014年5月15日第43/2014/ND-CP号法令第25条第2款c点。

因此,省督察院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审查2019年向少数民族寄宿中学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和程序;报告结果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处理;研究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制定方案,处理少数民族寄宿中学借给家庭建造房屋但尚未依法依规处理的土地面积。

bna_nha5.jpg
经过长时间的争取,三户借住集体住房的居民最终交出了房屋。图片:田洪

此前,阮文祺先生在与工作组合作时表示,他于1984年至2007年在义安民族寄宿高中工作,后退休。1990年,考虑到阮文祺先生家境困难,学校借给他一间宿舍,让他在1990年至2006年期间居住。

2006年,学校收回了Ky先生借住的房间,用于建造学生食堂,Ky先生因此无处可住。他向校长申请拆除学校的卫生间,建造房屋。在施工过程中,他占用了一部分空地,并向邻居Vuong女士索要了约0.5米宽的土地(这笔钱不包括学校给他的土地)。

据Ky先生介绍,他家的房子面积为4.5米 x 13米。房屋建造期间,该区人民委员会和市城市督察局都来视察过,但都没有提出任何意见。Ky先生不同意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3年1月10日发出的第216/STNMT号公文中关于处理义安民族寄宿高中宿舍区问题的意见。

基先生表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19年向少数民族寄宿高中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该校侵占了他家的土地(因为他的房子建于2006年)。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向学校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

bna_nha4.jpg
Ky先生和Son女士的两栋房子。图片:Tien Hung

校方介绍,自1984年起,义静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允许义静高原中学(现少数民族寄宿高中)使用农业机械设计院旧地,总面积为13000平方米。2兴建本部。宿舍是省人民委员会根据本决定批准学校使用的土地面积的一部分。

2000年以前,宿舍楼为两排。2005年,因需要修建学生食堂,宿舍楼进行了改建:第二排全部拆除;第一排留有3个房间。2006年,食堂建设用地确定后,考虑到学校仍有不少干部教师生活困难,学校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将房屋借给家庭(附有房屋贷款申请书及合同);根据2006年6月25日签订的房屋贷款合同,家庭被允许继续住在学校借出的旧宿舍楼第一排的3个房间内。

由于房间已满,且宿舍旁有空地可供种菜、建卫生设施、修排水系统;考虑到阮文祺先生和沈氏山女士家庭的困难条件,学校同意将空地借给这两户人家,按照2006年6月25日签订的房屋借用合同,在旧宿舍旁各建一栋房子;因此,目前集体住宅区共有5户人家。

该校向省督察院提交的报告指出:“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任何关于为教职工住房等用途分配和安排土地的政策;也没有关于清算这些集体房屋资产的文件和政策。”

自2019年起,学校就已通知这5户居民有关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要求他们根据贷款合同在一年内交付房屋。部分居民要求将期限延长三年,学校已同意。然而,2023年学校开工建设时,这5户居民拒绝搬迁,并要求获得场地清理补偿。同时,据学校称,由于该项目完全在校内进行,国家并未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场地清理预算。

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