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因“诈骗”被判入狱7年以上
由于需要钱来消费和投资虚拟货币,Dung 谎称可以帮助 T 女士的儿子减刑,从而贪污了 6 亿越南盾。
5月2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进勇(1972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章阳坊,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黎氏泽(Le Thi T.,1958年出生)女士,居住在越南义安省黄梅镇梅兴坊,其儿子因非法运输毒品被河内警方逮捕。黎氏泽女士担心儿子的安全,便寻求关系,帮助其“跑路”争取减刑。
T女士通过一位熟人认识了阮进勇(Nguyen Tien Dung)。这位熟人告诉T女士,阮进勇在法院工作,可以联系她为儿子申请减刑。
2022年8月17日,T女士在河内的一家咖啡店见到了Dung。在这里,T女士解释了儿子的情况,并请求Dung查阅资料,以帮助减轻儿子的刑期。
此时,Dung虽然不在检察行业工作,但因为个人开销和虚拟货币投资需要钱,便谎称可以帮忙获取情报,并能以6亿越南盾的价格办理减刑。T女士出于对她的信任,从2022年8月18日至25日,向Dung转了6亿越南盾。
2022年10月左右,T女士与Dung见面,询问儿子减刑的情况。Dung当时回答说无法减刑,于是T女士要求退还这笔钱。但由于Dung已经把钱全部花光了,所以没有退还给T女士。
儿子因非法运输毒品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T女士于2024年1月13日向警方报案。四天后,阮进勇被乂安省警方逮捕。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诈骗被害人减刑供个人使用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庭审前,被告人曾劝说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全额赔偿。被害人请求法院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法院经全面审查,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判处阮进勇有期徒刑7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