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因“诈骗”被判处7年以上监禁

特兰·武 May 28, 2024 15:38

因为邓需要钱来消费和投资虚拟货币,他谎称可以帮助T女士的儿子减刑,从而侵吞了6亿越南盾。

5月28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河内市章阳坊的被告人阮进勇(1972年出生)因“欺诈性侵占财产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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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进勇。照片:陈武

起诉书显示,居住在义安省黄梅镇梅兴坊的黎氏婷女士(生于1958年)因儿子非法运输毒品被河内警方逮捕。黎氏婷女士担心儿子的安危,便寻求关系帮助儿子“逃脱”刑罚。

T女士通过一位熟人认识了阮天勇。这位熟人告诉T女士,阮天勇在法院工作,可以联系她,请求为她儿子减刑。

2022年8月17日,T女士在河内的一家咖啡馆与Dung见面。T女士向Dung说明了她儿子的情况,并请他帮忙查证,以期减轻她儿子的刑罚。

当时,虽然邓并非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但由于需要钱财用于个人开支和虚拟货币投资,他谎称可以帮忙获取信息并办理减刑,费用为6亿越南盾。T女士信以为真,于2022年8月18日至25日期间向邓转账了6亿越南盾。

大约在2022年10月,T女士与邓见面,询问她儿子减刑的情况。当时,邓回答说无法减刑,于是T女士要求退还之前支付的钱款。然而,由于邓已经把钱花光了,所以没有退还给T女士。

2024年1月13日,她的儿子因非法运输毒品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T女士向警方报案。四天后,阮进勇被义安省警方逮捕。

庭审中,被告承认诈骗受害人以求减刑并挪用公款,并表示悔恨。庭审前,被告曾说服受害人家属全额赔偿受害人。受害人请求法庭减轻被告的刑罚。

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判处阮进勇犯有诈骗和侵占财产罪,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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