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机和两名教师因儿童车内死亡被起诉
太平市警察调查局对太平省太平市富春乡红绒二幼儿园一辆接送学生的车上一名 5 岁儿童死亡的案件,以“过失杀人罪”起诉司机,以“缺乏责任心,造成严重后果”起诉两名教师。
5月31日,太平市警方侦查警察局对发生在太平市富春乡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刑事案件作出补充起诉决定;对阮文林(1965年出生,住光忠坊第一组)以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起诉被告人并发出临时拘留逮捕令;对阮氏芳(1966年出生,住富春乡大莱二村)和段氏岩(1998年出生,住陈林坊第四组)以刑法第360条规定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起诉被告人并发出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命令。上述决定和命令已经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前,太平市侦查警察局于5月29日就“过失杀人罪”一案作出起诉决定。5月30日,侦查警察局以《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对方琼英(Phuong Quynh Anh)提起公诉并作出临时拘留决定。方琼英生于1986年,现住太平市武福乡福河村。他目前在红绒二幼儿园担任老师,负责接送孩子。
经查,5月29日上午6点20分左右,阮文林驾驶一辆29座轿车与方琼英一起去学校接TGH等9名学生上学。到达学校后,阮文林司机打开车门,让老师和学生自行上课。
随后,林先生驾车至校门口离开。班主任进入教室时,拍下了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发送至学校的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却发现H.缺课,却没有通知家人。当天下午5点左右,H.的叔叔来接他,发现他没有来上课,被遗忘在校车上,导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