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和两名教师因涉嫌与儿童在车内死亡事件有关而被起诉
太平市警察调查局以“过失杀人罪”起诉了肇事司机,并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罪”起诉了两名教师。这起案件中,一名5岁儿童被遗忘在接送学生的汽车内,最终在太平省太平市富春乡鸿绒2幼儿园死亡。
5月31日,太平市警察局侦查局发布决定,补充对发生在太平市富春乡的“过失致人重伤”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决定;对1965年出生、居住在光中坊第一组的阮文林提起诉讼并签发临时拘留令,指控其犯有《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对1966年出生、居住在富春乡大来二村的阮氏芳和1998年出生、居住在陈林坊第四组的段氏恋提起诉讼并下令禁止其离开居住地,指控其犯有《刑法》第360条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上述决定和命令已获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前,5月29日,太平市侦查警察厅作出决定,对“过失杀人罪”提起公诉。5月30日,侦查警察厅对1986年出生、居住于太平市武福乡福河村的方琼英(Phuong Quynh Anh)提起公诉,并签发临时拘留令,指控其犯有《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方琼英是鸿绒2幼儿园的教师,负责接送孩子。
根据调查,5月29日早上6点20分左右,阮文林先生驾驶一辆29座轿车,载着方琼英去接TGH老师和其他9名学生去上学。到达学校后,司机阮文林打开车门,让老师和学生们自行进入教室。
之后,林先生开车到校门口离开。班主任进入教室后,拍下了学生的考勤照片,并上传到学校的考勤管理系统。他发现H.缺席,但没有通知其家人。当天下午5点左右,H.的叔叔来接他,发现他不在教室,被遗忘在校车上,最终导致他不幸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