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和两名教师因儿童车内死亡被起诉
太平市公安侦查局对太平省太平市富春乡红绒二幼儿园一名5岁儿童被遗忘在接送学生的车内死亡的案件,以“过失杀人罪”起诉司机,以“缺乏责任心造成严重后果”起诉两名教师。
5月31日,太平市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发生在太平市富春乡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刑事案件作出补充起诉决定;对阮文林(1965年出生,住光忠坊第一组)以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发出临时拘留令;对阮氏芳(1966年出生,住富春乡大莱二村)和段氏岩(1998年出生,住陈林坊第四组)以刑法第360条规定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发出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命令。上述决定和命令已经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前,太平市侦查警察局于5月29日对“过失杀人”一案作出起诉决定。5月30日,侦查警察局以刑法第128条规定的“过失杀人”罪,对1986年出生、现住太平市武福乡福河村的方琼英提起公诉,并对其作出临时拘留决定。方琼英是红绒二幼儿园的老师,负责接送孩子。
经查,5月29日上午6点20分左右,阮文林驾驶一辆29座轿车与方琼英一起去学校接TGH等9名学生上学。到达学校后,司机阮文林打开车门,让老师和学生自行上课。
随后,林先生驾车至校门口离开。班主任进入教室时,拍下了学生的出勤情况,并上传至学校的软件进行监控管理。班主任发现H.缺课,但并未通知其家人。当天下午5点左右,H.的叔叔来接他,发现他没有来上课,被遗忘在校车上,导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