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协和水泥纪念碑项目的投资政策。
根据省委常务委员会2024年07月31日第1489-TB/TU号通知和计划投资厅第169/BC-SKHĐT号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已批准建设协和城纪念碑(位于杜良县)项目的投资主张。
项目 ”建造协和水泥纪念碑,Do Luong 县“该投资政策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获得省人民委员会第 2032/QD-UBND 号决议批准。

该项目由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管理,投资目标是纪念协和涵洞修建过程中牺牲的烈士的功绩,满足死难者亲属的愿望,弘扬越南人民“饮水思源”的传统。

投资规模方面,“建设杜良县协和水闸证据碑”项目包括证据碑(碑身、安放碑的台阶和院子),面积约300平方米。2; 为残疾人士上下纪念碑而建的楼梯和走道,面积约188平方米2;花灯放映码头及上下码头的楼梯面积约142平方米2; 技术和辅助基础设施项目:平整、石堤、内部道路、停车场、花坛……
“修建杜良县协和水泥纪念碑”项目为C类项目,总投资50亿越南盾(省级预算资金来自增收、预算节余;中央政府按年度目标补充)。

“建造杜良县协和水泥纪念碑”项目地点为杜良县和山乡协和村(新村)。项目实施时间和进度自开工之日起不超过2年。
第2032/QD-UBND号决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杜良县人民委员会负责主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建筑法、公共投资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项目投资报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和程序,确保投资目标、质量、实施进度、节约成本、提高项目效益”。
“建造杜良县协和水闸纪念碑”项目是牺牲者亲属在执行修复协和水闸灌溉工程任务时多年的愿望。

为了使这一意义重大的项目得以实施,2023年6月23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446/TB-UBND号通知,要求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提出修建协和涵洞纪念碑项目的投资政策(包括项目名称、投资商、投资目的、规模、总投资、资金结构、地点、时间和实施进度),报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请省委常委会根据规定审议并作出决定”;计划投资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劳动荣军与社会厅、省青年联合会和相关地方“负责参与配合,确保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完成任务”。
为了完成所交付的任务,杜良县人民委员会选定了项目地点,组织了项目设计,编写了关于协和水闸纪念碑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的报告……并根据规定组织向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征求评估意见。计划投资厅随后汇总了各部门、行业和单位的评估意见;审查了投资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了关于协和水闸纪念碑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的评估结果,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按照2023年6月23日第446/TB-UBND号通知的要求予以执行。
协和水泥纪念碑建设项目投资政策 随后,该决议于2024年7月例会上得到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批准(7月29日下午),并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通过。 2024 年 7 月 31 日通知编号 1489-TB/TU。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代表表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杜良县协和污水管道证据纪念碑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后,该县正集中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相关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决定项目投资。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代表表示:“杜良县深知协和城纪念碑项目的意义,理解逝者亲属的愿望,希望该项目建成后成为精神、历史、文化旅游胜地,力争完成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8月9日第2032/QD-UBND号决定所提出的任务。预计杜良县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