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和抢劫犯的最高刑罚
夜深人静时,陈文能冷酷地刺死了女房主。随后,凶手卷走部分财物,逃往南部省份。鉴于上述罪行,凶手必须接受法律的最高刑罚。
爱之刀
家住海防市永宝县仁化乡的陈文能(生于1962年)和家住义安省新祺县新安乡的PTH女士(生于1962年)之间,关系也算熟识。然而,仅仅因为一场经济纠纷,陈文能就捅了受害人14刀,夺走了她的生命,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
被告人Nang的谋杀案发生在一年多前。那是2023年7月,因为以前认识的人,Nang从海防乘坐巴士前往义安省与H女士见面。在H女士家,Tran Van Nang提到了钱的事情,因为他认为这个女人欠他一笔钱,但没有还。
那天晚上,Nang躺在床上,想着H太太一直以来的态度和行为,觉得这个女人对他毫无感情,只是在利用他借钱。想到这里,Nang萌生了杀死H太太的念头。

根据起诉书,7月15日凌晨4点左右,Nang走进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刀,然后进入房主的卧室。看到H夫人躺在床上,Nang走近并刺伤了H夫人的胸部。突然,H夫人站起来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Nang回答道:“你对我太残忍了”,随后继续多次刺伤房主的背部和肩膀,直至受害者倒地。
作案后,凶手抢走了受害者的摩托车、装有手机的手提包以及60多万越南盾现金后逃离现场。当天上午8点左右,H女士的儿子回到家中,发现母亲死在卧室里,于是向警方报案。
接到消息后,当局立即组织搜捕,并派出工作组前往海防核实陈文能的身份,但一无所获。一天后,案件的“死结”终于解开:侦探们在距离案发现场约80公里的黄梅镇一家医院的停车场发现了H女士的摩托车,而停放摩托车的人正是陈文能。刑警部门推测,嫌疑人将摩托车停在那里,然后乘坐巴士前往南部省份,于是派出多支警力进行搜捕。7月19日,警方在一辆从芹苴开往胡志明市的巴士上发现了陈文能,于是加强了围捕力度,最终将其逮捕。
杀人犯和抢劫犯的自白
在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陈文能对谋杀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他供述称,杀害H女士后,他乘坐巴士前往南部省份逃跑。凶手还供述称,由于知道自己迟早会被警方抓获,因此他利用这段时间前往一些省市参观旅游。
被告人陈文能因犯有两项罪行而被起诉并受审:杀戮”和“抢劫”罪。一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害人家属到庭,请求合议庭依法从严审理。
一审合议庭认定,被告人陈文能的行为具有特别危险性,流氓性质,并故意杀害被害人,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被告随后提出上诉,因为他认为量刑过重。在上诉听证会上,被告承认刺死受害者,但辩解称受害者骗他借钱。被告称,受害者借钱后对他很冷淡,而且没有还钱的打算。
被告多次被要求偿还债务却无法偿还,最终不得不乘坐公交车返回受害者的家乡。被告称,当他与受害者见面索要债务时,受害者使用了粗鲁且侮辱性的言语。“由于受到侮辱,被告感到不安,导致其行为失控,”被告说道。
“被告称他感到不安,仅仅因为这个原因,他就趁H女士睡觉时捅了受害者多刀。这残忍吗?”被告对陪审团的提问保持沉默。当局认定,被告在H女士身体多处捅了14刀,导致其死亡。被告也对陪审团为何不选择对话而是用刀解决冲突的问题保持沉默。
对于抢劫罪,被告人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抢劫受害人,给出的理由是作案后惊慌失措,迅速抢走了受害人的包,随后抢走了受害人的摩托车,意图以此为借口逃跑。
该被告承认,一审结束后,没有对受害人代理人进行赔偿。Nang解释说,由于他长期独居,家人无人照顾,他没有钱赔偿受害人代理人。被告还表示,自被拘留以来,他几乎没有得到家人和亲属的关注或探望。
被告只有在提及家人时才表现出悔意。他解释了自己境遇艰难、经济拮据以及年事已高,并请求法庭给予他重生的机会,弥补过错。然而,他的悔意为时已晚。
上诉法院裁定,被告因轻微冲突,在受害者睡觉时多次刺伤受害者。被告的行为构成流氓罪,超出了教育能力范围,需要永久隔离,以达到震慑和预防的目的。在本次审判中,被告未提供任何与一审法院相比新的细节,因此,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上诉,维持了对陈文能的死刑判决。
法官宣判后,被告的脸色阴沉下来。原来一切都结束了,对陈文能来说,现在一切都毫无意义,连钱都不要了……这个案件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事情发生之前,我们需要考虑一个合理理性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因为太过愤怒,最终后悔莫及,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