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大力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新的革命阶段的迫切要求。
在党的领导下,越南革命事业特别是革新事业以民主、科学的执政方式和方法不断创新,适应各个时期的要求和任务,创造了许多奇迹,取得了巨大成就。


• 2024 年 9 月 16 日
1. 在领导革命的94年多时间里,我党不断探索、发展、补充和完善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是确保我党始终保持廉洁坚强,带领革命航船渡过险滩、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关键因素。国家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新的时代、民族崛起的新时代,迫切需要大力创新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继续前进。
“执政党”的概念最早由列宁于1922年提出。1925年至1927年,胡志明主席在《革命道路》一书中提到了执政党。他认为,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是党发挥执政作用的原则;党肩负着这一重大责任,因为党的宗旨就是“领导劳动群众作为一个阶级,为消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而斗争”[1],““除了民族和祖国的利益之外,党没有任何其他的利益”[2], “党不是一个赚钱的组织。党的使命是解放民族、实现祖国富强、人民幸福。”[3]。 在遗嘱,胡志明主席写道:“我们党是执政党”[4]。关于领导力,胡志明主席在《改革工作方式》一书中,专门用一节论述了这个问题。他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领导力?”[5]并回答:真正的领导力意味着:1)必须正确地决定所有问题…。2)必须正确地组织实施…。3)必须组织控制…。[6];根据他的说法,要正确地做到这三件事,我们必须依靠人民。

党的七大根据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的观点,首次提出“创新党的领导内容和方式”[7],强调需要“明确党、国家和各级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和工作方式,首先是中央一级”[8]。1991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确定了党的领导方式,即: “党通过其纲领、战略、政策导向和工作方针,通过宣传、说服、动员、考察和党员的示范作用,领导社会。党选拔优秀、有能力、有素质的党员到政府领导机关和组织工作。党不取代政治体系中其他组织的工作。”[9];“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体系,同时又是政治体系的一部分。中国党密切联系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10]。
第七届全国中期代表会议确认“党的领导是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的;通过党组织而不是通过个别党员进行领导;通过集体决策和监督、提出意见、指导、检查落实,鼓励好的方面,纠正偏差,有力地发挥国家的作用和效力,而不是代替国家去执政。”[11]。八大、九大、十大、十一大、十二大都继续补充和发展了关于党的领导方式的观点;十三大强调“新形势下继续大力创新党的领导方式”[12]。
在总结落实越共十届六中全会第15-NQ/TW号决议15年经验的基础上,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于2022年11月17日颁发了关于在新时期继续创新党对政治系统的领导和治理方式的第28-NQ/TW号决议。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和治理作用已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中得到肯定;“党领导、国家管治、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也很快得到肯定和落实,并通过党章、宪法、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政治系统组织和人民团体的规章制度得到严格规定。
“党领导、国家管、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也很快在党章、宪法、法律条文以及政治系统其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规章制度中得到确认和严格落实。
在党的领导下,越南革命事业,特别是革新事业,凭借民主、科学的治国方略和不断创新的治国理念,根据各个时期的要求和任务,创造了许多奇迹,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越南从一个饱受战争摧残、在世界地图上默默无闻的国家,一跃成为和平、稳定、友好、热情的象征,成为国际投资者和游客的旅游目的地。
越南从一个落后的经济体跃升为世界前40大经济体之一,贸易规模位居世界前20位,是16个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纽带,与地区乃至全球60个关键经济体建立了联系。越南从一个饱受围困、孤立无援的国家,发展成为与193个联合国成员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与包括所有主要国家在内的30个国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和全面伙伴关系,并积极参与70多个区域和国际组织。越南以人民幸福安康为目标,被联合国和国际友人视为消除饥饿、减少贫困、不断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成功典范和亮点。
越南把人民幸福、富裕作为奋斗目标,被联合国和国际友人视为减贫事业的成功典范、亮点,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改善。
与此同时,以“党领导、国家管治、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稳定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党的组织体系经过多次完善和发展,逐步成型,并不断创新和调整。以人民所有、人民所有、人民所有、人民享有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核心的政治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在管理和运行社会生活各项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确立。
建立和完善以人民所有、人民所有、人民享有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确立了它在管理和运行社会生活各项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越南祖国阵线是真正代表和维护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凝聚和发扬全民族大团结力量,践行民主,巩固社会共识,监督和进行社会批评,参与党和国家建设的组织。它是代表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团结、凝聚、宣传、动员人民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路线方针的政治社会组织。该机构的适用性和优越性日益得到肯定,受到广大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并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评价。
但是,党的领导方式创新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局限性。文件数量多,有的笼统、零散、内容重复,补充、修改、替代工作进展缓慢。党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及时充分制度化,或者虽然制度化但可操作性不高。政治体制总体模式不完善,组织、个人和领导人的职能、任务、权限和工作关系不明确,简政放权力度不强。党的组织模式和政治体制仍然存在一些缺陷,领导和管理的界限难以界定,容易导致党的领导地位被推卸、被代替或放松。党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作风作风创新进展缓慢,会议频繁。

2.要继续大力创新领导方式,提高领导能力、执政能力,确保党成为带领我国国家强大前进的伟大舵手,重点任务是:
一是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决不允许找借口、更换或放松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通过以党为核心的政治体系进行的;是通过思想路线、政策和先锋模范作用进行的;是通过对干部和党员进行经常性的自我批评和批评进行的;是通过把党的路线、政策制度化为国家法律进行的;是通过动员和说服人民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在国家机关中选拔优秀代表以及通过检查和监督工作进行的。
党依法执政,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党依法执政,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党员干部遵守并“尊重”法律。执政党领导国家;执政党的权力是政治权力,制定政策和路线;国家权力是依法管理社会的权力。党的领导确保真正的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真正是民有、民治、民享。党全面领导国家,对建国卫国事业中的一切成就和不足负责。
第二,着力精简机构,组织党的机关,使它们真正成为党的知识核心、“总参谋部”和领导国家机关的先锋队。建立真正精简的党委咨询机构,配备政治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专业技能强、责任心强、工作熟练的人员。研究推动整合一批党的咨询和支持机构,及时全面评估兼任党政系统职务的情况,并作出适当决定。确保党的领导任务和管理任务不交叉,明确界定各级党组织领导人员的具体职责,避免推诿扯皮、重复办事、形式主义。大力创新工作作风,朝着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坚持“分工负责,分清轻重缓急”的方针。
党的领导确保真正的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真正是民有、民治、民享。
三是大力创新党的决议的公布、宣传和执行工作,建设真正作为党的“细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决议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通俗易记、通俗易懂、通俗易懂、通俗易懂,要准确把握国家、民族、地方、各部门、各领域的要求、任务、道路和发展思路,要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激发干部、党员、各经济部门、企业和人民的热情、信任、期待和动力,推动他们行动起来,把党的决议落到实处。决议的宣传和执行要激发党员的自觉性和自觉性,特别是要吸收新观点、新政策、新方案。要注重建设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把党的路线、路线、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不断创新巡视监督工作,推动党的建设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党的巡视监督是为了确保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决议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政策路线、人员到位、工作到位、高效运转;及时发现新情况、新做法、新做法;纠正和调整偏差,防止违反党规国法的错误行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巡视委员会的巡视监督作用。

出台下放巡视监察权限规定,严厉查处利用巡视监察搞腐败、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着力推进党的工作数字化转型,建设从中央到基层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党内文件数据库,同步与国家人口数据库等数据库对接,有效服务党内政治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VI 列宁教导说:“当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必须解决不同类型的任务时,我们不应该回头使用昨天的方法。”创新实践总是在前进、在发展,要求在坚定维护党的原则基础上,在黎笋总书记的教导下,不断创新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必须严密领导,坚持原则,在革命的困难和挑战面前毫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