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女“副总经理”的诈骗伎俩
尽管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无法跑腿办事,但裴氏香江(荣市)仍然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虚名和职位,以便更容易地“做生意”。凭借着各种花招和阴谋诡计,江成功地敛财数十亿越南盾。
从一个“幽灵”项目开始……
裴氏香江(1977年出生)在荣市边水坊出生长大。由于家境贫寒,江很早就开始工作,体验生活。她能言善辩,容貌姣好,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年仅20岁的江就结婚了,但由于经济拮据,两人都不愿让步,所以没过几年,江就和丈夫离婚了。
江带着第一个孩子搬到南方谋生,四处经商,与许多人建立了复杂的关系。江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维持生计,他冒充政府机构进行诈骗。江运用各种手段,成功地完成了他的第一次诈骗。
江先生介绍自己是建设部下属公司(简称BMC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得知清章县的K先生没有稳定工作后,江先生立即联系了他。江先生介绍说,他正在实施一个在岘港市和芽庄市建设公寓大楼和酒店的项目。该项目已获批准,在实施过程中,他需要寻找更合适的人才来填补公司空缺。

江带着K先生去了荣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内容涉及江先生拟定的公寓和酒店建设项目。合同规定,K先生将获得6亿越南盾的报酬。更狡猾的是,江还带K先生去了岘港市,指着几块空地,介绍说这些是江先生即将实施的项目。
回到荣市后,江为了骗K先生借钱,说:“目前公司需要钱来支付前期的‘润滑油’费用,但总经理不在,还没有批准预付款。你借我一笔热钱,帮我处理一下工作。等老板回来,我会开具预付款,然后全额还给你。” 出于对K先生的信任,江两次借给他共计5.5亿越南盾,都没有开具贷款证明。
裴氏香江还以类似的手段与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潘德泽(1976年出生)会面,签署了一份“法律服务合同”。裴氏香江自称是该公司副总经理,并邀请潘德泽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与裴氏香江一样,潘德泽也多次被裴氏香江带去“参观”项目,以巩固潘德泽的信任。
在受害人完全信任的情况下,Giang多次向T先生借钱做项目,但实际上却把钱全部花光了。据T先生供述,他给了Giang 9.6亿越南盾,其中4亿多越南盾转入账户(有发票),5亿多越南盾直接给了Giang,没有提供收据。
除了K先生和T先生之外,还有很多受害者也不得不悲惨地成为Giang的公寓和酒店项目的“不情愿”的投资者,而该项目原本并不真实。
“资本调用”技巧
江自称自己是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便毫不犹豫地花钱购买各种服装、昂贵的手机和珠宝。此外,江还租了一辆车,并指派情妇阮如C(1978年生)驾驶。阮如C的任务是每天带江去咖啡馆结识新朋友。除了为项目“筹集资金”外,江还吹嘘自己经常与建设部领导会面,因此能获得很多工作机会,从而利用受害者的信任收取求职费。
当时,裴氏香江(Bui Thi Huong Giang)失业了,却吹嘘自己能去医院应聘,承诺安排陈廷泰(Tran Dinh T.,荣市人)的女儿到荣市综合医院工作,初始费用为7000万越南盾。陈廷泰信任江,提前给了他5000万越南盾,但没有写任何字条。江也用这个伎俩收钱,承诺帮阮文德(Nguyen Van D.,荣市宜富乡人)的女儿“跑”到一家公司当会计,骗取2亿越南盾。

此外,江江在岘港市继续进行诈骗活动。在多次洽谈业务后,江江偶然结识了阮氏金T女士(居住在和荣县和州乡)。得知T女士销售外国商品后,江江多次挥霍巨额金钱购买昂贵商品,并成为其常客。江江以给合作伙伴买礼物为由,要求T女士购买手机和昂贵化妆品送给其老板的妻子。此外,江江还多次以T女士账户被冻结、无法前往银行等理由向T女士借钱,共计5.3亿越南盾。
江不仅在义安省和岘港市欺骗民众,还欺骗了一位旅居海外的越南人。2016年10月,江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居住在韩国的陶清诗女士。偶尔,江会请清诗女士帮忙购买韩国化妆品,然后寄回越南。一段时间后,清诗女士介绍江认识了她的弟弟陶玉宣。陶玉宣在河内从事建筑工作,他的妻子也在河内销售化妆品、韩国人参和鹿茸。
出于对江与姐姐相识的尊重和信任,加上副总经理的名声,Tuyen夫妇多次赊账向江出售各种商品,共计3亿越南盾。直到看到江被当局通缉,Tuyen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8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
受害者的投诉一经转交给荣市警察调查局,警方立即展开核实,以查明案件真相。。已派出工作组赴胡志明市调查核实。
为巩固证据,警方决定紧急逮捕江某,但其本人并未在当地。经调查核实,江某于2017年4月底与他人结婚,目前居住在河内,但具体住址不详。工作组立即赶赴河内核实,发现江某夫妇藏匿于岘港市。侦查人员运用专业手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南北奔波,最终发现江某夫妇居住在河内市青池郡。
2017 年 9 月初,荣市警方工作组抵达河内,执行逮捕令,搜查了江的住所,并将嫌疑人移交给荣市警方。
据了解,在拘留期间,Giang曾提供不在场证明来否认犯罪。Giang声称自己被错误逮捕,因为她没有骗取任何人的钱财,而且没有人能提供收据证明。当侦查人员出示与冒充职位行为相关的文件和证件,以及受害者转给Giang的账户取款单时,Giang最终屈服并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Giang承认,大部分钱款欺骗Giang 的个人开支以及未来的欺诈活动。

通过调查查明,侦查机关查明,2015年2月至2017年8月,裴氏香江对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22.75亿越南盾。
2018年8月中旬,裴氏香江案开庭审理,江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起诉。庭审中,江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依据充分的证据和案件全貌,判处裴氏香江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