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假冒女“副总经理”的欺诈伎俩

安琼 October 14, 2024 11:36

尽管没有稳定的工作,也不擅长跑腿办事,裴氏香江(荣市)仍然为自己虚构了一个头衔和职位,以便更轻松地“做生意”。凭借各种伎俩和狡猾的计划,江成功地将数十亿越南盾收入囊中。

源于一个“幽灵”项目……

裴氏香江(1977年生)出生于荣市滨水坊,并在那里长大。由于家境贫寒,江很早就开始工作,体验生活。凭借出色的口才和姣好的容貌,江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20岁时,江结婚了,但由于经济拮据,两人互不妥协,几年后便离婚了。

为了谋生,江带着他的第一个孩子搬到了南方,四处奔波做生意,与许多人建立了复杂的关系。由于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又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维持生计,江冒充政府机构人员进行诈骗。凭借各种伎俩,江成功地实施了他的第一次诈骗。

江先生自我介绍说,他是“建设部下属某公司(简称BMC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财务部主管”。他知道清章县的K先生没有稳定的工作,便立即上前与他攀谈。江先生介绍说,他正在岘港市和芽庄市负责一个公寓和酒店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在实施过程中,他需要为公司招聘一些合适的人才。

Tổng số bị hại bị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lừa đảo là 8 người. Ảnh tư liệu
裴氏香江承认对8名受害者实施了8起诈骗案。照片由本人提供。

江先生带K先生到荣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与江先生起草的一个公寓和酒店建设项目有关。合同约定K先生将获得6亿越南盾的报酬。更甚者,江先生还带K先生去了岘港市,指着几块空地,介绍说这些是他即将实施的项目。

回到荣市后,为了骗取K先生的钱,江说道:“公司现在需要钱来支付前期‘润滑’费用,但总经理不在,还没批准预付款。你先借我一笔短期贷款来搞定这件事。等老板回来,我会开一张预付款收据,然后全额还给你。” 由于K先生的信任,江两次借给他共计5.5亿越南盾,而且没有开具任何借据。

裴氏香江也采用了类似的策略,会见了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潘德T先生(1976年生),并签署了一份“法律服务合同”。江自称是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并邀请潘德T先生担任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与K先生一样,江也多次带潘德T先生“参观”项目,目的是赢得潘德T先生的信任。

受害者完全信任江某后,江某多次向T先生借钱做项目,但实际上都挥霍一空。据T先生供述,他给了江某9.6亿越南盾,其中4亿多越南盾已转入江某账户(附发票),5亿多越南盾是直接给的,没有收据。

除了 K 先生和 T 先生之外,许多其他受害者也“被迫”成为江先生公寓和酒店项目的投资者,而该项目最初并不存在。

“资本募集”伎俩

江某自称是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后,便毫不犹豫地购置各种名牌服饰、昂贵手机和珠宝。此外,江某还租了一辆车,并安排他的情人阮如C(1978年生)开车。阮如C负责每天带江某去咖啡馆结交新朋友。除了为项目“筹集资金”外,江某还吹嘘自己经常与建设部领导会面,以便获得大量工作机会,从而利用受害者的信任收取求职申请费。

当时,裴氏香江(Bui Thi Huong Giang)失业,却吹嘘自己能帮人找医院的工作,并承诺安排荣市居民陈廷先生(Tran Dinh T.)的女儿到荣市综合医院工作,初始费用为7000万越南盾。陈先生信以为真,预付了江5000万越南盾,但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明。江利用这个伎俩又骗取了钱财,承诺帮荣市宜富乡居民阮文迪先生(Nguyen Van D.)的女儿在一家公司做会计,赚取2亿越南盾。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tại Cơ quan điều tra Công an TP Vinh.Ảnh:
荣市公安局侦查处 Bui Thi Huong Giang 女士。照片由本人提供。

此外,江某在岘港继续实施诈骗活动。在多次洽谈生意后,江某偶然结识了阮氏金婷女士(居住在和荣县和州乡)。江某得知金婷女士销售进口商品后,便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昂贵商品,并成为该店的常客。江某以给合作伙伴购买礼物为由,要求金婷女士购买手机和昂贵的化妆品,送给老板的妻子。此外,江某还以账户被冻结、无法去银行等各种理由多次向金婷女士借款,总额达5.3亿越南盾。

江某不仅在义安省和岘港市行骗,还欺骗了一名海外越南人。2016年10月,江某通过社交网络结识了居住在韩国的陶清诗女士。江某偶尔会请陶清诗女士帮忙购买韩国化妆品并寄回越南。不久后,陶清诗女士将江某介绍给了她的弟弟陶玉宣。陶玉宣在河内从事建筑工作,他的妻子在河内销售化妆品和高丽参。

出于对江与他妹妹相识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对副总经理江的声誉,宣夫妇多次赊销各种货物给江,总金额达3亿越南盾。直到他们发现江被当局通缉后,宣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8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

受害者的投诉一送达荣市警察侦查局,他们就立即进行核实以澄清案情。已指派一个工作组前往胡志明市进行调查和核实。

为了巩固证据,警方决定紧急逮捕江某,但江某并不在当地。调查核实过程中得知,江某于2017年4月底与另一人结婚,目前居住在河内,但具体住址不明。一个工作小组立即前往河内核实,得知江某及其妻子藏匿在岘港市。经过专业调查,调查人员从南向北追踪,最终在河内市清池郡找到了江某及其妻子。

2017 年 9 月初,荣市警察的一个工作组来到河内,执行了逮捕令,搜查了江的住所,并将他引渡回荣市警察局。

据悉,在被警方拘留期间,江某曾试图提供不在场证明以否认犯罪。她声称自己被冤枉逮捕,因为她没有诈骗任何人的钱财,也没有人能提供任何收据证明这一点。然而,当调查人员出示了与冒充他人身份相关的证据文件以及受害者转账给江某的账户取款凭条后,江某最终供认不讳,承认了全部罪行。江某还供认,大部分钱款都是她自己挪用的。欺骗江用于个人开支和未来欺诈行为。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hầ hết sử dụng số tiền các nạn nhân chuyển cho để ăn tiêu cá nhân. Ảnh tư liệu
Bui Thi Huong Giang 将受害者转移的大部分钱款用于个人开支。照片由本人提供。

通过调查和澄清过程,调查机构已核实,从 2015 年 2 月到 2017 年 8 月,裴氏香江对 8 名受害者实施了诈骗,涉案金额高达 22.75 亿越南盾。

裴氏香江案于2018年8月中旬开庭审理。江被控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庭审中,江承认了所有罪行。根据全部证据和案件事实,陪审团判处裴氏香江13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赔偿受害者。

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