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琼吕县对四名组织吸毒和贩毒的年轻人进行流动审判

汝水 October 25, 2024 20:35

10月25日,琼琉区人民法院在琼文乡文化馆对居住于琼文乡的4名被告人,以“组织非法吸食、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巡回审判。

据起诉书称,2024年3月4日下午,因需要非法使用毒品,家住19号村的Ho Sy Loi乘坐公共汽车从琼文乡到清化省Cau Ho地区购买10粒粉红色毒品,花费7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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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全景。摄影:Nhu Thuy

买完药后,黎氏乘公交车回家,取出一粒药丸服用,其余留作他用。2024年3月4日晚,武功德和黎德俊一起前往琼文乡12号村参加一场婚礼。黎德俊邀请黎德俊和阮景玉出钱买药。黎德俊随后打电话给胡诗莱,要求买药。

与此同时,琼新乡15号村的黎文豪(Le Van Hoi)也打电话给Tuan,让他帮朋友买毒品。Tuan从黎文豪那里买了8粒毒品后,打电话给Hoi,让他把4粒毒品送到黄梅镇梅兴坊黄梅桥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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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Nhu Thuy

带着剩下的4粒毒品,Tuan、Duc、Ngoc三人到Duc家组织吸食毒品。3月5日凌晨1点左右,这三人被琼吕县警方工作队发现并当场抓获。

得知非法购买毒品的嫌疑人被捕后,胡士利潜逃。2024年7月1日,琼吕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胡士利发出通缉令。2024年8月11日,胡士利自首。在侦查和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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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思利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图片:Nhu Thuy

经审理,琼吕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吸毒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武功德、黎德俊有期徒刑7年6个月,以组织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阮景玉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胡诗莱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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