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代表进行小组讨论。
10月26日上午,国会举行分组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

出席讨论会的有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广义省国会代表陈光方上将。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讨论会。
讨论重点是评估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宪法执行情况、法律、国会决议、法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国家预算概算、2025年中央预算分配计划(包括2025-2027年三年国家预算-财政计划;2024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预计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中央管理的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2024年财政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预计财政计划);调整、补充国家预算概算的部分内容。
关于调整2021-2030年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并展望2050年的政策;关于向越南对外贸易股份制商业银行(VCB)增加国家资本投资的政策。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在讨论会上发言时表示,从地方实际工作来看,目前对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积压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查和审计,发现了与案件和事件有关的违法行为。
因此,虽然违法违规行为已基本得到清理处理,但问题解决机制仍存在诸多困难,造成国家和社会投入的浪费。
中央政治局已发布第77号决定,允许5个地方试点对困难地区所有尚未落实的计划和项目进行审查,并向中央政府报告审查结果。国会义安省代表团团长表示,这是一项非常务实、贴近实际的政策,希望尽快进行总结和研究,以便全国各地进行统计、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地方投资项目(包括国家投资项目和非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积压问题。

关于公共投资,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新一届国会(从第十六届开始)将决定2026年至2030年中期公共投资政策,而新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计划于2026年7月举行。这很不方便,因为新一届的公共投资资金在2026年无法拨付;同时,公共投资程序的实施也将推迟到2027年。这导致公共投资资金在时间上的分配出现差距。因此,代表建议研究和考虑修改法律,允许上一届国会决定下一届的公共投资,以便将公共投资资源投入到2026年及整个任期。
在座谈会上,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还分享了快速实施重点项目的经验,特别是最近的500kV 3号线路项目,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是中央政府的政治承诺,为包括省在内的各级整个政治系统创造信任和动力,为了国家的共同利益而参与。

在讨论社会经济形势时,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委、乂安代表团代表黄明孝强调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并建议政府重视这一问题,分配资源建设机构,并照顾建设机构的干部和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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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代表还建议国会监督团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制度和政策进行非常具体的评估;制定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政策,找出现状、问题和局限性,完善政策和法律框架,建设更好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
黄明孝代表还建议继续研究落实中央第27号决议,包括按职务支付工资的问题,鼓励优秀人才进入公共部门工作。

国会外事委员会常委、乂安代表团代表范富平建议,在经济社会评估报告中,特别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测,需要更清楚地分析世界背景;关注新交通工程质量、旧交通工程维护;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满足电力需求的能力;经济增长预测的作用和准确性。
该代表还建议,需要对2025年及未来时期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更全面的评估;特别是生物技术发展战略,因为报告中没有提到这一点,而2023年就此问题通过了中央决议。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委、乂安省代表陈德顺少将提出了需要关注并寻求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消费需求、公共投资资金到位;企业退出市场的数量超过新成立企业的数量;房地产市场趋于复苏,但存在“涨价、投机”现象;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

省委常委、义安省少数民族委员会主任魏文山代表还分析了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缓慢的现状和原因,特别是国家少数民族和山区发展目标计划中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缓慢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其中比较常见的主观原因是害怕犯错和违法,因此就相关内容征求意见。

为解决该问题,代表们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修改总理第1719/QD-TTg号决定:批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5年;具体指导落实第111/2024/QH15号决议,其中关于落实国家目标计划的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允许将资金拨付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要求在制定2026-2030年阶段计划时,不必按项目或子项目分配细节,而是分配用于激发地方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