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项目管理委员会前主任和两名企业董事因行贿受贿被捕
10月26日,公安部侦查警察署以“受贿罪”起诉并暂时拘留了范文河(1963年出生,原多乐省交通工程和农村发展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
被告人范文河因触犯《刑法典》(2015年修订补充)第354条第4款规定的“受贿罪”而被起诉,该决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部侦查警察署也对被告人范文河的住所进行了搜查,以执行侦查工作。
被告范文河于 2017 年至 2022 年 8 月担任多乐省交通工程和农村发展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之后,被告范文河被调任为多乐省农业和农村发展厅副厅长,并于 2023 年 11 月退休。

关于此案,公安部侦查警察署还对安原有限公司董事黄廷章和西贡建设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黎廷海(两家公司总部均位于多乐省邦美蜀市)提起诉讼并暂时拘留。
这两家企业的董事因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受贿”罪,被调查。调查决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悉,安阮有限公司和西贡建设贸易有限公司是中部高地省份建筑行业的两家大型企业。
近年来,这两家企业在多乐省不断中标一系列价值数千亿越南盾的建设项目,其中许多项目价值高达数千亿越南盾。这些项目中,有很多是由多乐省交通工程和农村发展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