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贷基金主管及其下属因贪污近240亿越南盾被判刑

陈武 October 30, 2024 20:41

宜和乡人民信用基金原主任阮青功因经商、送女儿出国留学、在国外购房等需要资金,指使下属伪造文件、证明,多次申请贷款,从信用基金中挪用近240亿越南盾。

义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此案。侵占财产义禄县(义安)义和乡人民信贷基金(TDND)。宜和公社人民信用基金原主任阮青功、副主任邓文成、总会计师陈氏玉河、信用评估师陈氏河芳、出纳员阮氏芳涛等5名被告人被提审。

起诉书称,1996年至2023年10月,阮青功在宜和乡人民信用基金工作期间,因经营企业、送女儿出国留学、在澳大利亚购房等需要资金,指使下属伪造文件、证明,申请多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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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Thanh、Ha、Phuong和Thao出席庭审。图片:Tran Vu

此后,孔某又向宜和乡人民信用基金借款用于个人开支。截至2019年9月3日,孔某因伪造文件欠债已达近240亿越南盾。

因无力向信贷基金支付上述未偿还款项,丛某于2019年9月4日至2020年10月10日期间,以信贷基金成员身份,以借款人名义自行提出贷款申请。

此后,孔某指示邓文清、陈氏玉河、陈氏夏芳和阮氏芳草为其办理贷款手续。此举旨在将先前办理的贷款手续中的金额在文件和凭证上进行最终确认和合法化。

尽管他们知道信贷基金经理指示的文件是伪造的,Thanh、Ha、Phuong 和 Thao 仍然为该公司伪造了 124 份贷款文件,以文件和凭证的形式发放近 240 亿越南盾。

此后,阮青功变卖房产和资产,追回91亿多越南盾,逃往澳大利亚。义安省警方已发出通缉令,并配合公安部、外交部和越南驻澳大利亚大使馆等有关单位办理引渡阮青功回越南配合案件侦查的手续,但至今未有结果。

根据乂安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对案卷文件、证据的审查以及阮青功及相关人员的陈述,乂安省人民法院决定对阮青功进行缺席审判。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Thanh供述,因自己是下属,所以遵照被告人Cong的指示。

本案其余被告人也承认遵循了被告人丛某的指示。在本案中,被告人并未获得任何利益。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丛某的行为引发了社会舆论的负面关注,损害了公众的信任。本案中,被告人丛某为主谋,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案其余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出于体谅和服从上级命令,仍然继续犯下罪行。法院判处邓文成有期徒刑5年。两名被告人陈氏玉河和陈氏河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阮氏芳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