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省机关集团党委指导2024年党建工作总结
省直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12-HD/DUK号指示,关于总结2024年基层党委的党建工作,作为总结、评估和分类党组织和党员的依据,确保要求和规定。
在指导方针中,越共中央党校常务委员会要求,评估分类工作要扎实,指出在领导落实政治任务、开展党建工作、机关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良好模式和做法、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从而朝着创新、创造和高效方向制定符合各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和任务的2025年工作计划。

同时,要发扬自我批评、自我反省、自我纠正的精神,看到优点要发扬,看到局限性和缺点要克服;主动发现和防止腐化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腐败、浪费、消极等现象,为提高党组织、干部、党员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廉洁坚强的党作出贡献。
通过考核总结分类,各级党委要指导制定并认真落实克服局限性、弱点和不足的计划,并根据上一年克服不足的程度,对下一年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集团党委常委会紧急要求,基层党委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委的集体和个人总结、活动评估、分类总结工作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基层党支部、同级群众组织总结工作应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基层党委的总结工作应于2024年12月3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