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党委指导2024年党建工作总结
省直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12-HD/DUK号指示,关于总结2024年基层党委党建工作,作为总结、评估和分类党组织和党员的依据,确保要求和规定。
在指导意见中,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要求,评估分类工作要扎实推进,指出在领导落实政治任务、开展党建工作、机关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良好模式和做法、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从而朝着创新、创造和高效的方向制定符合各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和任务的2025年工作计划。

同时,要发扬自我批评、自我反省精神,反省自己,自我纠正,看到优点就发扬,看到局限性和缺点就克服,主动发现和防止腐化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腐败、浪费和消极情绪,为提高党组织、干部和党员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建设廉洁坚强的党做出贡献。
通过考核总结分类,各级党委要指导制定并认真落实经审查后发现的薄弱环节、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的整改方案,并将上一年度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整改落实效果的考核依据。
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会本着紧迫感,要求基层党委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委的集体和个人审查、评估、分类、总结工作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基层党支部、同级群众组织审查工作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基层党委审查工作于2024年12月3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