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名女银行职员因涉嫌挪用超过71亿越南盾而被起诉。
银行财务主管给一名信贷专员分配了一个用户账户,该专员随后登录并挪用了多名客户的资金来偿还个人债务。
11月5日,胡志明市警察局立案侦查,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手段实施财产侵占行为”的罪名起诉范氏祥安(36岁,居住在学门郡,在古邑郡第17坊设有分行的银行担任信贷专员)。
调查警察署还以“犯罪”罪名起诉并暂时拘留了武氏霞(32岁,居住在第三郡,上述分行的银行主管)。缺乏责任感会造成严重后果。“。”

初步调查显示,自2020年12月起,Tuong An被安排协助业务部门工作,负责起草企业客户贷款相关文件,并审核客户的放款单据。之后,Tuong An又被分配了会计工作,负责在银行内部系统中创建转账指令,并被授予了一个“用户”账户。

银行财务主管武氏霞(Vo Thi Ha)被授予一个“用户”账户,用于在银行内部系统中审批转账指令。然而,由于主观臆断和缺乏责任心,自2021年12月起,霞将她的“用户”信息和密码交给了祥安(Tuong An),以便祥安在霞不在时使用该账户,或协助霞处理工作。
利用这一点,Tuong An 使用一台连接到银行内网的电脑,以 Ha 的“用户名”登录,并选择了一个他认为可以用来盗窃而不被发现的客户账户。然后,Tuong An 创建了一笔汇款指令,汇款到他借用的亲戚账户,再用 Ha 的账户批准了这笔汇款指令,从而窃取并挪用了这笔钱。
调查警察署已澄清,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Tuong An 从众多客户的账户中挪用了超过 71 亿越南盾。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正在继续调查并扩大此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