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重组中北部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的政策
中北部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的改组将有助于有效、持续地开展林业区管理任务,并尽快完成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法律框架。
11月28日下午,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继续召开2024年11月份定期会议。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同志主持并指导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各党委、中央检查委员会驻义安省委代表、省委常委同志……
会议上,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提议和相关报告,省委常务委员会同意改组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的方针。

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由政府总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颁布第 509/QD-TTg 号决定设立,面积为 618 公顷,位于 Nghi Loc 和 Do Luong 县。
这是该国第一个高科技林业园区,其预期目标是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先驱,按照价值链生产高质量的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
早日建成并发展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将为顺利实现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9号决议确定的2030年农业发展目标和2045年远景目标作出重要贡献,使义安省成为中北地区重要的木材生产、加工和出口中心。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报告,为落实政府总理交给的任务,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运营条例,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的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现有组织机构为8人,其中委员会领导班子实行兼职制,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主任兼任,副主任1人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分管林业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人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另有5名干事兼职。
经过近3年的运行,管理委员会已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部署了多项重要任务。

由于管理委员会实行兼职机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不足。
根据政府第10/2024号法令,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一个机构,履行高科技区的国家管理职能”。
但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3421号决定,中北地区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目前的地位和职能“是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的一个组织,履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赋予的职能、任务和权力......
因此,为了有效、持续地落实林区管理任务,及时完善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法律框架,并根据现行法律建设和发展林区,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改组时人员配备,省人民委员会将向内政部、政府和政治局提交报告,为义安省增加15名公务员,为管理委员会安排;根据政府第111/ND-CP号令,为支持服务部门增加2名劳动合同人员,由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年度计划进行分配。
不增设人员的,从全省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总数中确定其公务员编制。
会议上,省党委常委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乂安省至2030年、展望2050年城市发展规划》和征地项目清单。
此外,对颁布省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在衔接劳动力供需、创造就业机会、为国内企业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吸引工人方面的领导”的指示提出意见;起草项目、省党委关于2030年、2045年愿景的乂安省文化发展决议及其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