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重组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达成一致
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重组将有助于有效、持续地开展林业园区管理工作,并尽快完善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法律框架。
11月28日下午,义安省委常委会继续召开2024年11月例行会议。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同志主持并指导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各党委代表;负责义安省委工作的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省委常委同志……
会议上,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建议和有关报告,省委常委会同意对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改组。

根据总理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第 509/QD-TTg 号决定,在宜禄县和杜良县设立了中北部高科技林业区,面积为 618 公顷。
这是该国第一个高科技林业区,其目标是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先驱,按照价值链生产高质量的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
根据政治局第39号决议,在中北部地区尽早建立和发展高科技林业区,将对成功实现2030年农业发展目标(展望2045年)做出重大贡献,使义安省成为中北部地区木材生产、加工和出口的主要中心。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在执行总理交办的任务时,印发了《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园区运营条例》,并在农业农村发展厅下设立了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目前的组织结构由8名人员组成,委员会领导层采用兼职制。委员会主席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部长兼任,1名副主席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主管林业的副部长兼任,1名副主席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另有5名官员为借调人员,担任兼职职务。
经过近3年的运营,管理委员会建议农业和农村发展厅和省人民委员会部署若干重要任务。

由于管理委员会实行兼职制度,任务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足。
根据政府第 10/2024 号法令,高科技林业区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机构,负责对高科技区进行国家管理”。
然而,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3421号决议,中北部高新技术林业区管理委员会的现状和职能是“隶属于义安省农业和农村发展厅,履行农业和农村发展厅赋予的职能、任务和权力……
因此,为了有效、持续地执行林区管理任务,及时完善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法律框架,并按照现行法律建设和发展林区,是必要的。
关于重组时的人员配备,省人民委员会将向内政部、政府和政治局提出申请,要求为义安省增加15名公务员,以组建管理委员会;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年度计划,按照政府第111/ND-CP号令,签订2份劳动合同,以支持相关服务。
如果没有新增人员,公务员将从该省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的公务员总数中抽调。
在会议上,省委常委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义安省2030年城市发展规划(展望至2050年)以及土地征用项目清单。
此外,就省委常委关于“加强党在对接劳动力供需、创造就业、吸引劳动力进入国内企业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方面的领导作用”的指示的发布提出意见;起草《义安省委常委关于义安省2030年文化发展规划及2045年展望的决议》等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