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户外广告活动违法行为频发
在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的同时,我省户外广告活动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影响管理和城市美观。
仍有违反规定的广告。
兴平区是荣市的中心区之一,商业活动繁华,招牌,广告牌具有完整尺寸和内容。
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福庄先生表示:为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及时纠正不足之处,严厉处理违法行为,坊人民委员会已颁发文件,对坊内广告活动进行管理。

2020年至今,该区已开展拆除、没收违反城市秩序、无证经营的广告牌、宣传栏80余块、旗帜170余面、横幅35条等专项行动。
但对户外广告活动相关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和处理仍然不及时、不彻底;仍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在墙体、电线杆、树木等处悬挂、张贴分类广告,而对与此内容相关的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成效不大;仍有一些标志牌已过期或未经许可设置,未及时办理延长使用期限和维修拆除手续;在人行道上设置标志牌、广告牌的情况仍然存在,造成秩序混乱,影响城市美观,尤其是在黎丰风路、阮氏明开路、阮诗萨路、阮文居路、笃切路、金同路等主要道路上……。
阮福庄先生 - 荣市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不仅在荣市,在宜禄县、南丹县、杜良县等一些县,户外广告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宜禄县文化信息部副部长阮廷阳表示:“该县的户外广告活动主要集中在关汉镇,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与此相关的违规行为,例如,一些住户没有遵守广告牌尺寸规定;广告牌仍然侵占人行道;在墙壁、电线杆、树木上张贴分类广告的情况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
.jpg)
文化体育部副总督察阮武龙表示,从 2021 年至今,该部督察局组织对广告牌、标志、横幅、旗帜和交通工具上的广告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许多违法行为,例如:没有告知广告牌的内容、时间、位置和广告牌数量;在没有文化体育部书面批准广告内容的情况下悬挂标志、牌子和横幅;没有向广告所在地的主管国家机构错误地申报横幅上的广告内容;在交通工具的前面和后面做广告;在城镇中心城区的交通工具和移动车辆上安装扬声器和其他类似形式发布广告......

自2021年至今,文化体育部监察局已对16家违反户外广告活动法规定的机构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额超过1.2亿越南盾,同时采取了删除违规广告内容的措施。
最近一次是11月初,SAVANI国际时装有限公司因未告知广告牌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数量,被罚款2000万越南盾;黄英表演艺术有限公司因在市中心和城镇的交通工具和移动车辆上使用扬声器和其他类似形式进行广告宣传,被罚款600万越南盾。
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
据文化体育部统计,目前全省有90多家广告企业和机构,广告活动主要集中在荣市、1A国道以及人口密集的地区和城镇。

文化体育厅副厅长郭氏强表示,为落实《广告法》,文化体育厅已组织宣传工作,建议颁发多项文件,以有效落实广告活动的法律规定,如:2018年11月27日颁发的第47/2018/QD-UBND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乂安省户外广告宣传手段建设和设置规定》若干条款;2023年10月2日颁发的第3149/QD-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乂安省2024-2030年户外广告宣传体系规划及2040年展望》调整和补充任务大纲。
.jpeg)
该部门还发布指令和指示;检查和审查该地区广告管理活动的实施情况;就审查行政程序提出建议,为组织和个人参与该省广告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但近年来,我省广告活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未经公告、过期不取下的广告、分类广告、设置不当等,影响管理和城市美观。
从各地实际调研来看,检查、考核和处罚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宜禄县文化信息厅副厅长阮廷阳表示:“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基层负责该领域国家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仍然较少,经验不足,主要是兼职较多,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另外,由于人员规模较小,我们县每年只能进行一次户外广告活动检查,而且只能在关行镇进行。”
目前,检查检查力量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比较小,部门之间、一些乡镇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有力、不够主动、不够经常,所以还不能完全控制一些组织和个人在全市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阮光荣先生 - 荣市文化和信息部部长

为了提高国家对户外广告活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该部门将重点实施对2024年至2030年期间乂安省户外广告宣传系统规划的调整和补充,展望2040年,确保一致性并方便参与广告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优先考虑采用现代技术的广告形式;同时,审查和建议颁布法规,彻底解决和处理分类广告和有损美观的广告问题......
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明确各级地方特别是坊、乡、镇各部门的职责,研究将整顿广告违法行为的标准纳入文明城市标准的认定范围。郭氏强女士 - 文化体育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