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登记和土地附属物原则

光伏 December 14, 2024 10:00

宜禄县的NLH先生问道:土地法是如何规范土地登记和土地附属物原则的?

2024年《土地法》第131条规定如下:

1. 土地登记对于土地使用者和被分配土地进行管理的人来说是强制性的。

2. 土地附属物是指根据所有者的要求登记的房屋和建筑工程。

3. 土地及土地附属财产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以纸质登记或电子登记的形式进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 土地使用者、土地附属资产所有人以及被指派管理土地的人员,已申报并登记其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如果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将被考虑颁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

5. 政府应详细登记土地及土地附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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