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山县人民委员会通报了案件处理结果:“安山县林河河岸边一系列古树遭到无情砍伐”。
2024 年 12 月 25 日,安山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722/BC-UBND 号报告,通报了《义安报》关于“安山县林河岸边一系列古树遭到无情砍伐”的报道的接收、处理和解决结果。
据了解,在照片报道中反映之前“安山县林河两岸的一系列古树遭到无情砍伐。2024 年 12 月 23 日,baonghean.vn 发布了相关消息,安山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工作组核实现场情况,随后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发布了第 3219/UBND.NN 号公函,指示各专门部门和相关单位重点处理永山乡林河沿岸冲积区的伐树事件。
2024年12月25日,安山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拥有 第 722/BC-UBND 号报告通报了从《义安报》收到、处理和解决的信息的结果,该信息反映“安山县保护林河河岸的一系列古树遭到无情砍伐”。
以下是安山县人民委员会第722/BC-UBND号报告全文:
1. 事件经过
根据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的报告,2024年9月洪水过后,该乡林河沿岸的冲积地上,一些树木倒塌,一些树木有倒塌的危险,因此乡人民委员会决定出售12棵树(包括倒塌的树木和靠近河岸有倒塌危险的树木)。

2024年10月7日,乡人民委员会向各村发出通知,并在乡广播电台宣布出售永山乡辖区内林河冲积平原沿岸的树木。同时,乡人民委员会成立了价格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销售委员会直接前往现场,与竞拍者一起对预计出售的树木(12棵树;12.46立方米)进行实物测量。最终,永山乡永田村的潘国建先生按照乡人民委员会给出的价格(900万越南盾)完成了成交。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与乡人民委员会商定的价格购买的树木数量超过了预期。
事件发生后,永山乡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工作小组,对事件现场进行勘察和记录。2024年11月20日下午,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工作小组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被砍伐的树木数量比出售的树木数量多出20棵(树冠直径超过40厘米的树木)。

乡人民委员会已责令潘国建先生(树木收购商)停止一切伐木活动,直至乡人民委员会另行通知。同时,责令阮友玉先生(负责保护乡冲积地树木园的住户)保护园内树木数量,并要求其在发现任何伐木行为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2024年11月27日,永山乡人民委员会与潘国健先生进行了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潘国健先生报告称,已出售的砍伐树木总数为13,038,000越南盾(一千三百三十八万越南盾)。
2024年11月27日,公社人民委员会邀请永山县永山乡永田村常住居民阮廷清先生、阮端赛先生、邓文权先生(受雇砍伐和运输树木者)澄清相关内容。

2024年12月13日,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对非法砍伐木材及相关工具和设备进行了临时扣押记录,并作出临时扣押决定。相关物品已由该乡人民委员会清点并严格保管(共13根原木,体积7.24立方米)。
目前,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继续按照区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落实相关内容,与职能部门协调,澄清事实,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以期在人民中达成共识。
2. 接收和处理反馈信息的过程
2024年12月23日20:21,《义安报》刊登消息称:“安山县林河河岸的一系列古树遭到无情砍伐”,2024年12月24日上午,安山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3814/QD-UBND号决定,成立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处理永山乡林河冲积平原沿线的树木开发利用问题,正如《义安报》报道的那样。

该工作组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春强先生担任组长,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厅长、县森林保护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安山县保护林管理委员会领导、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官员、负责该地区的护林员以及县森林保护局技术人员。据《义安报》报道,当天上午,工作组考察了永山乡林河沿岸的冲积区。
3. 根据安山县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24日第3814/QD-UBND号决定,工作组的检查结果
据《义安报》报道,2024年12月24日,根据县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24日第3814/QD-UBND号决定成立的工作组对永山乡林河沿岸冲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核实结果如下:

- 事件发生地点(位置):根据2014年8月15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安省三类森林规划的第48/2014/QD-UBND号决定所附地图,上述作业区域位于义安省英山县永山乡1村河岸地区,地块编号为714,地图编号为1,地块编号为4,第8区,第920分区。规划:位于林业规划范围之外。
现场调查结果:现场共测量到 41 个树桩,1 棵倒伏的树木仍留在现场,树干直径从 10 厘米到 75 厘米不等。现场只剩下无价值的树枝和树梢(树种:coi、lieu bieu、sung、rang)。
4. 区人民委员会处理结果
据《义安报》报道,2024年12月24日上午,根据区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24日第3814/QD-UBND号决定成立的工作组视察了永山乡林河沿岸的冲积区。

同日下午,区人民委员会发出2024年12月24日第3219/UBND.NN号公函,指示农业农村发展局、自然资源与环境局、财政规划局、司法局、区公安局、英山区森林保护局、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等各专门部门,根据单位职能和任务,重点处理永山乡林河沿岸冲积区树木砍伐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据《义安报》报道):
- 指派安山县森林保护部门:牵头协调县人民委员会、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专门部门,对永山乡3类森林的规划区域进行检查、核实和确定,以便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指示当地护林员协助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组织统计永山乡林河沿岸冲积平原上砍伐的木材数量和体积。
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协调,建议区人民委员会处理林业部门的违规行为(如有)。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财政与规划部以及司法部:协调检查和核实土地用途、来源以及乡人民委员会管理的资产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指导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审查规章制度、程序、拍卖权限和资产管理,纠正和取消在资产清算和拍卖过程中违反法律的政策和程序,并处理任何违法行为,以确保依法行事。
- 请求区警察局:核实并检查《义安报》报道的案件,并依法处理该案件(如有违法迹象)。

- 指派永山乡党委和人民委员会:领导和指导该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协调核实和澄清违规行为、损失金额,并根据规定及时确定违规者。
重点指导专门部门核实违规行为和砍伐木材的数量,与当事人合作澄清违规行为,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审查规章制度、程序、拍卖和资产管理权限,以纠正和取消在资产清算和拍卖中组织和实施的违反法律的政策和程序,并处理违规行为(如有),以确保遵守法律。
指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伐树现场,并暂时扣押剩余的违法证据。
制定计划,补救永山乡林河沿岸冲积地非法砍伐树木造成的后果(植树补偿)。
目前,区人民委员会正在指示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按照区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24日第3219/UBND.NN号公函执行各项任务;区公安局正在重点调查、核实和澄清违法行为(如有),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