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机构改革和精简过程中安排合适的人员
总理指出,要有总体和具体政策,保障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精简机构过程中,要做好人事安排。
12月29日上午,政府指导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总结落实第18号决议《关于继续革新和改组政治体系,精简机构,有效运作的若干问题》。
按照计划,政府党委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中央指导委员会提交第1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为满足上述期限,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了第18号决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草案并提出了意见。
具体来说,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内容:关于终止企业设立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各部委、部级机关和政府机构内部组织安排的目标;及时向政府提交关于不开展兼并重组工作的部委、部级机关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总结发言中对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内政部(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总理基本同意报告草案,责成内政部听取意见完善草案,并继续听取和接受有关机构和个人的有效意见。
选择周到、合适、有效的解决方案
围绕“精、精、强、效、效、效”机构建设目标,总理要求继续从政治、法律和实际层面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不遗漏、不重复,更好地完成各机构的职能任务。
同时,减少接触,减少中介,减少行政手续,加强基层,把最好的交给谁来做,选择彻底、合适、有效的解决方案。
总理要求,要深入领会“只谈行动,不退让”、“列队奔跑”的精神,凡是时机成熟、思路清晰、实践证明正确、有效执行、得到多数人同意的,就完成方案,报主管部门决定。

总理强调,精简工资编制与调整和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素质有关;制定一般性和专门性政策,确保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在机构安排和精简过程中安排适当人员。
总理要求在机构改革和组织建设过程中继续听取、吸收、完善和征求政治局的意见,尽快出台针对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的制度和政策。
政府首脑还指出,在精简机构过程中,仍需推动、部署和完成任务;完成后,必须立即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继续审查、研究、提出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安排和精简过程中的障碍,确保过渡期间的工作分工明确。
政府总理责成各分管副总理继续指导内务部及相关机关落实机构改革、精简工作,完成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