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在精简机构过程中安排合适的人员
总理表示,制定总体政策和具体政策,确保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在机构改革和精简过程中做好人事安排。
12月29日上午,政府总理、政府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总结落实关于《继续革新和重组政治体系,精简机构,有效运作》第18号决议的情况。
按照计划,政府党委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中央指导委员会提交第1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为满足上述期限,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了总结第1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提出了意见。
具体来说,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内容:关于终止企业设立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各部委、部级机关和政府机构内部组织安排的目标;及时向政府提交关于不开展兼并重组工作的部委、部级机关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总结发言中对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内政部(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在履行职责中所作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总理基本同意报告草案,责成内政部听取意见完善草案,并继续听取有关机构和个人的有效意见。
选择周到、合适、有效的解决方案
围绕“精—强—效—效—效”机构建设目标,总理要求继续从政治、法律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不遗漏、不重复,更好地完成各机构的职能任务。
同时,减少接触点,减少中介机构,减少行政手续,加强基层建设,优胜劣汰,选择周到、合适、有效的解决方案。
总理要求,要深入领会“只商不退”、“边跑边排”的精神,凡是时机成熟、思路清晰、实践证明正确、有效实施、得到多数人同意的,就完成方案,报主管部门决策。

总理表示,精简工资编制与改组和提高职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素质有关;制定一般性和具体性政策,确保职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安排和精简机构过程中安排适当人员。
总理要求在组织机构调整过程中继续听取、吸收、完善并征求政治局的意见,以便早日颁布针对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的制度和政策。
政府首脑还指出,在精简机构过程中,仍需推进、部署和完成任务;完成后,必须立即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继续审查、研究、提出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安排和精简过程中的障碍,确保过渡期间的工作分工明确。
政府总理责成各部门副总理继续指导内务部及相关机构实施机构改革和精简工作,制定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