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各政府单位须最迟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机构改组和精简工程。
义安省内务厅要求各机关、单位牵头、指导认真及时落实,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3点前将方案送交该厅,以便汇总并报送省人民委员会、省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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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提请主管部门批准关于改组省人民委员会、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直属各专门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项目的提案,12月20日,内务部向省级各厅、部门、行业;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就改组和精简省政府组织项目进行咨询的指示。
对于合并或调整组织机构的机关、单位,内务部要提出制定机关、单位合并方案和机关、单位合并为机关、单位的方案;综合制定合并前后机关、单位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计划;起草机关、单位合并方案(概要);起草人民议会关于设立专门机构的决议;起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公务单位的决定;起草主管部门关于明确机关、单位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
对于机关、单位调整所属机构,由内务部提出制定所属机构调整方案,确保按规定比例精简;汇总所属机构组织结构和人员调整计划(按附件二申请),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对于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内务部制定区级政府区、市、镇的总体项目和计划;汇总报告给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部),提交省指导委员会总体批准。
内务部要求各机关、单位牵头、指导、认真抓紧落实;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3点前送内务部汇总,并按规定报省人民委员会、省指导委员会同意;逾期,各机关、单位直接报省人民委员会、省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
此前,2024年12月19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改组和精简乂安省政府组织机构的第1022/KH-UBND号计划。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尤其要求:各机关、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省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公共服务单位所属专门机关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