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行政级别应该叫什么?
党、国家和各级政府正在加紧落实按照两级模式组织地方政府的政策。
根据现行文件,这两个层级被称为省和直辖市,而在基层,它们被称为坊、公社或特区。当然,这对于我们多年来习以为常的现实来说可能非常陌生,但为了适应形势,为了发展,我们必须逐渐适应巨大的变化,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重组各级行政机构在创新和完善政治体制的总体思路中,它不仅与地方政府的结构、规模和边界有关,而且还对人事工作和领导结构之外的许多其他问题产生重大影响,例如:规划问题,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国防安全的任务的执行,政治机构之间的关系,旨在实现行政机构运作和指导的效率,但同时也必须确保监督和控制社会权力的机制......



最近几天围绕此事有很多意见。取消区级问题既然行政级别如此命名,那么如何处理与“省辖市”、“省镇”、“直辖市”和“镇”(未来将不复存在)体制相关的问题呢?甚至有人主张取消“乡”级,以“区”级为基础(例如,在荣市,只需取消坊和乡,保留“荣市”即可)……例如:在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每个地方都有城市发展目标,分别以市、镇和乡命名。当然,我们理解坊也是城市行政单位,城市或镇的城市密度不能高于坊,因为城市或镇下可以设乡。但是,坊的人口和面积不能与目前其上级市、镇或区相等。从理论上讲,城镇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衡量标准之一,而城镇化的具体体现在城镇制度中。目前,在县级层面落实现行文件中提出的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目标,初期会面临诸多困难。如果落实不到位,就会降低地方发展速度,丧失城镇的驱动作用。

世界上有很多基层政府组织模式,比如市、镇、村,甚至地区……人们对这些机构的职能、权力和任务的定义非常灵活。比如在美国,从层级上看,它们都是基层行政级别,彼此平等,但职责和权力并不完全相同,不仅市和村之间存在差异,即使是同名的城市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随着“区”(ward)这个名称的出现,似乎一切都将趋于同质化。
我认为,我们应该进行咨询和研究,设计出适合我们当前管理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方案,以便找到最佳解决方案。笔者虽然理解程度有限,但对类似某些国家从中央到最高层级划分为三级、最后一级有明确区分的模式相当满意,当然,这种模式必须越南化。具体来说,我们的行政层级将如下:
- 中央;
- 各省和直辖市;
- 市、镇、乡、区(仅限中央直辖市)和特别区。这是行政体系的基层,最低层级。



按照这个模型,国家也把城市和城镇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因为我们现在有划分城市地区的标准)。
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和镇,国家管理权限有不同的规定,对于没有完全承担国家管理任务的城市和镇,由省级政府代行管理职责。
名称并非单纯为了区分、确定传统实体的等级秩序,而必须契合其性质、现实发展、历史传统、民族文化,并包含对其角色和地位的期待表达,因此需要经过深思熟虑,并具有很强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