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两项决议,为修改和补充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5月5日下午,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主持下,国会在奠基堂讨论通过了两项重要决议,为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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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出席代表452名,赞成票数452票,赞成率为100%(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4.56%),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
决议决议:决定研究修改、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若干条款,以落实精简政治体系组织的政策,重点是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以及行政单位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划分的规定。
国会成立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委员会,负责主持、配合各机关起草关于修改、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提交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出席国会的446名代表中,有446名赞成,赞成率为100%(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31%),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委员会起草对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决议。
决议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起草对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草案,该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国会主席陈青敏为委员会主席;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国会副主席阮克定、政府副总理黎青龙为委员会副主席。

该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组织收集来自人民、各部门、各层次的意见;向人民、各部门、各层次解释和接受国会代表的意见,完成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可以使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印章。

决议规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为国会的常设机构,直接向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协助;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配合国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
5月5日下午,国会工作会议听取了《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节约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原子能法》(修正案)草案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