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两项决议,为修改和补充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5月5日下午,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主持下,国会在奠基堂审议通过了两项重要决议,为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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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出席代表452名,赞成票数达100%,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4.56%,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
决议决议:决定研究修改和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若干条款,以实施精简政治体系组织的政策,重点是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以及行政单位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划分的规定。
国会成立了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起草委员会,负责主持并配合各机关开展起草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决议草案的工作,并提请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会出席代表446名,赞成票数达100%,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31%,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委员会起草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正案和补充草案的决议。
决议决定成立委员会,负责起草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国会主席陈青敏为委员会主席;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国会副主席阮克定、政府副总理黎青龙为委员会副主席。

该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组织收集来自人民、各领域、各层次的意见;解释和听取来自人民、各领域、各层次的意见和国会代表的意见,完成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该委员会可以使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印章。

决议规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为国会的常设机构,直接向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协助;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配合国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
5月5日下午,国会工作会议听取了关于《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节约高效利用能源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原子能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