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通过了两项决议,为修改和补充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5月5日下午,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指示下,国会在奠鸿厅通过了两项重要决议,为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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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452 名国民议会代表出席并投票赞成,赞成率达到 100%(相当于国民议会代表总数的 94.56%),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 2013 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
决议:决定考虑修改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以实施精简政治体制组织的政策,重点是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以及行政单位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划分等方面的规定。
越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负责起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正案和补充草案的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主持和协调各机构,以完成起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正案和补充草案的任务,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会议审议和批准。

446/446 名国民议会代表出席并投票赞成,赞成率达到 100%(相当于国民议会代表总数的 93.31%),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委员会,负责起草 2013 年宪法若干条款的修正案和补充条款的决议。
该决议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起草对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修正案和补充,该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国会主席陈清满担任委员会主席;党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陈锦秀、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和副总理黎圣龙担任委员会副主席。

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起草一项决议,以修订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的若干条款;组织收集来自各界各级人民的意见;解释和接收来自各界各级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国会代表的意见,以完善修订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并提交国会审议和批准。该委员会获准使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印章。

该决议指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为直接向该委员会提供咨询和协助的常设机构;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国民议会各委员会与国民议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调履行其职责。
5月5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国民议会听取了关于《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能源经济高效利用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以及《原子能法》(修订版)草案的意见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