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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义安省的国民议会代表讨论了《临时拘留、临时监禁和禁止离开居住地法(草案)》。

Thanh Duy - Phan Hau November 4, 2025 12:54

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陈德顺少将强调,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才应适用临时拘留和监禁的原则,同时建议赋予偏远和孤立地区的边防哨所更大的权力。

11月4日上午,国会继续召开第十次会议,分组讨论了《临时拘留、临时监禁和禁止离开居住地法(草案)》、《刑事判决执行法(修订)》和《司法记录法若干条款修订和补充法(草案)》。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七组与林同省代表团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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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委副书记、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同志共同主持了第七组讨论。照片:范胜

在讨论《临时拘留、临时监禁和禁止离开居住地法草案》时,国会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副主席陈德顺少将表示,来自义安省的代表同意有必要颁布该法,包括增加关于“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的规定。

这是为了将党的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政策制度化;同时,满足司法改革的要求,在越南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简司法机构,实行两级政府。

同意扩大监管范围,包括“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然而,陈德顺少将建议,有必要明确该法与《刑事诉讼法》和《临时拘留和监禁法》之间的关系,以避免重叠,尤其是在适用权限、时限和受该措施约束人员的管理制度方面。

他表示,该法律需要强调“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才适用拘留和临时监禁”的原则,以确保被拘留者和囚犯的保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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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副主席、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陈德顺少将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Pham Thang

针对边防部队在临时拘留工作中的组织和权限,义安省代表团援引数据指出:目前,边防部队在港口设有427个边防站和7个边防指挥部,但只有240个单位配备了临时拘留室;尤其是在偏远、孤立地区、边境和岛屿的边防站,这些地方在设施、手段以及与警察临时拘留设施的距离方面都面临诸多困难。

因此,他建议该法律草案应研究并补充相关规定,允许“偏远地区的边防站和港口的边防指挥部”组织临时拘留所,并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展若干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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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讨论会现场。摄影:Pham Thang

此前,在11月4日上午的工作会议开始时,国会在国会大厦奠鸿厅举行全体会议,听取了以下项目的介绍和报告:建设法(修订);地质矿产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农业和环境领域若干法律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税收管理法(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节俭和反浪费法;民事判决执行法(修订);司法鉴定法(修订);反腐败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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