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义安省的国民议会代表提出了发展绿色可持续电子商务的三项解决方案。
在电子商务法草案讨论会上,代表泰氏安钟发表意见,强调需要制定一套国家“绿色电子商务”标准,实施税收优惠、绿色信贷,并促进逆向物流,以发展可持续的电子商务。

11月3日下午,国民议会分组讨论了以下法案:修改和补充《统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修改和补充《价格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以及电子商务法草案。
在讨论电子商务法草案时,省委执行委员、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代表就发展绿色可持续电子商务的政策发表了意见。
该代表援引工贸部第199号报告称,越南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在2024年将达到250亿美元,比2023年增长20%,占全国消费品和服务总收入的近10%。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的包装废弃物和运输排放,但该报告没有关于越南环境影响程度的具体统计数据。
“然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很容易发现,网上购物包装造成的浪费是传统购物的 3-4 倍,”这位代表评论道。

她赞赏起草委员会在法律草案中纳入绿色可持续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容,鼓励企业减少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浪费;建立应用“绿色”和“可持续”标签的平台,提高消费者意识,提出对环保解决方案的财政支持机制,并责成省人民委员会支持绿色物流和智能仓库的发展。
然而,代表们表示,要将这些规定付诸实践,上述规定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尤其是在方向方面,主要停留在“鼓励”层面。
在可生物降解包装和可再生能源等绿色解决方案的初始成本通常较高的背景下,简单的“激励”政策不足以激励企业优先考虑变革,尤其是中小企业。
关于“绿色标签”的规定也较为笼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草案并未明确产品或服务获得“绿色”标签的标准,也未说明由哪个机构负责评估。如果没有一套标准和监督机制,很容易出现企业为了广告宣传而贴上“绿色”标签,却并未真正遵守环境标准,从而造成消费者困惑的情况。
该法律草案也没有明确提及循环经济模式,尤其是逆向物流。电子商务会产生大量的包装废弃物。可持续发展不仅在于使用绿色材料(投入),还在于解决使用后包装和产品的收集、回收和再利用问题(产出)。这是需要补充的不足之处。
随后,代表泰氏安钟提议起草委员会从三个方面补充和修订上述规定:
首先,补充有关制定一套“绿色电子商务”标准和认可机制的规定,增加相关规定,指定政府或工贸部牵头并与自然资源环境部协调,负责:制定和颁布一套关于“绿色电子商务企业”、“绿色产品”、“绿色物流服务”的国家标准;明确界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认可和监督这些品牌使用的流程、权限。
“此举旨在规范标准,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免受‘漂绿’行为的侵害,并为对相关主体实施扶持政策奠定基础。”义安省代表团代表表示。
其次,据Thai Thi An Chung女士称,有必要将“支持机制”具体化为真正的激励政策。她建议,与其仅仅提供“资金支持”,不如将政策修改为:“国家对符合国家绿色电子商务标准的组织和企业提供税收、绿色信贷、技术支持和贸易促进方面的优惠政策”。当经济利益(激励措施)与达到标准(认证)挂钩时,企业将更有动力投资于绿色转型。
最后,来自义安省的代表还提议增加相关法规,以促进循环经济和逆向物流的发展。义安省的代表表示:“鼓励并制定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卖家和物流企业设计和运营逆向物流系统,以便在电子商务交易结束后收集、分类、再利用和回收包装和产品。”
在讨论电子商务法草案时,代表泰氏安钟就电子商务平台上商品和服务内容的“自动审查”监管问题表达了意见。
与会代表表示,要求“自动审查”将增加合规成本,由于中小企业必须投资额外的技术系统和专用软件,这将给它们带来困难。
她建议删除“自动”一词,改为以更灵活的方式进行监管,允许企业主动选择适当的审查工具和措施,只要他们确保所显示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即可。
与此同时,代表们指出,草案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需要进行审查,使其与《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持一致,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叠和矛盾。
她特别建议,对于多服务集成平台,应仔细检查其是否符合竞争法,尤其是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不正当竞争限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