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了34个省市和3321个乡镇的合并项目文件。
政府刚刚批准了一项关于2025年重新调整省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项目文件决议,届时将设立34个省级行政单位和3321个乡级行政单位。
政府第 125 号决议批准了内政部提交的关于 2025 年省级行政单位安排的项目文件。
34个省级行政单位
根据内政部的报告,共有 52 个省级行政单位执行该安排,11 个省级行政单位未执行该安排(河内、顺化、莱州、奠边、山罗、谅山、广宁、清化、义安、河静、高平)。
将 52 个省级行政单位组成 23 个新的省级行政单位,共有 23 种安排方案。
重组后,全国共有34个省级单位,包括6个直辖市(河内、海防、顺化、岘港、芹苴和胡志明市)和28个省(莱州、奠边、山罗、谅山、高平、宣光、老街、太原、富寿、北宁、兴安、宁平、广宁省、清化省、义安省、河静省、广治省、广义省、嘉莱省、庆和省、林同省、多乐省、同奈省、西宁省、永隆省、同塔省、金瓯省、安江省)。

据内政部统计,各级人民议会的公众咨询和批准工作取得了较高的共识率,全国平均水平为96.19%。52个省、市的省、区、乡级人民议会100%赞成在其辖区内调整省级行政单位的政策。
共有3321个行政单位,包括乡、坊和特区。
项目显示,在乡镇层面,重组后,全国乡镇级行政单位数量将从10,035个减少6,714个(减少66.91%),降至3,321个。另有128个乡镇保持不变,不会进行重组,因为它们符合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的标准,或者具有特殊因素(例如地理位置偏远)。
乡级行政单位包括2636个乡、672个坊和13个特区。其中,通过行政单位的安排、合并和调整,新成立了3193个乡级行政单位。
关于组织计划,该项目明确规定,公社级人民委员会将设立两个新的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委员会。
乡级人民委员会由主席1名、副主席1名、法律委员会主席1名、经济社会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以及乡级行政单位人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乡级人民委员会专职人员的安排依据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的规定和主管部门的指示执行。
关于乡级人民委员会,就其组织结构而言,乡级人民委员会由主席1名、副主席2名及委员组成,具体组成依据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的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门机构和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立,则按照政府的规定执行。
预计6月24日,国会将通过一项关于合并省级行政单位的决议。
2025年乡级行政单位重组方案将在近期获得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